萬長生也沒急急忙忙的搶著交卷,揭下膠帶收拾好東西,才拎著到門口交卷。
忽然看著畫麵的他叫停:“倒退幾秒放慢點行嗎,謝謝?”
調查組照做了,其他地方看見的畫麵估計也是這樣。
然後萬長生赫然看見,林建偉就恰好跟在他的後麵交卷!
但鏡頭幾乎就在交卷門口的上方,隻能看見考生們把畫卷交給老師出場,幾乎就是頭頂能看見發旋的角度。
萬長生的平頭晃了晃,林建偉的分頭也晃了晃,看不到任何手部動作。
“沒有其他角度了麼?”
調查組搖頭:“這都是平時的教室,安裝攝像頭都是這幾年的事情。”
萬長生沒再說什麼。
老曹回頭看了看萬長生,嘴角無奈的拉起些冷笑。
速寫考試的監控視頻裡麵,看不出來萬長生有作弊上圖釘眼的動作,可也無法否認他沒有這個動作的機會。
這是個近乎於死循環的邏輯模式。
在有些國家如果找不到確定犯罪的證據,那就是無罪推定原則,隻要無法證明被告人有罪,那麼就是無罪的,這種司法原則就是“寧可放走一千個罪犯,也不冤枉一個好人”。
恰恰在我們這個社會千古以來就不這樣,雖然一直在儘力想實現無罪推定,但疑罪從輕、疑罪從掛的有罪推定,才是司空見慣。
首先懷疑你有罪,那麼就從這個出發點去判斷並追查。
萬長生就是在這種思想指導下,本來是個受害者,卻變成了舞弊嫌疑人,而且在現在高考級彆越來越嚴厲的大環境下,舞弊隨時可以定性成觸犯法律。
僅僅因為試卷上麵出現了疑似作弊的符號,就能取消成績,就是這種思維模式的必然結果。
色彩考試的答卷,萬長生足足坐滿了三個小時,調查組也是快放了,因為從萬長生那有點佝僂著坐在小板凳上,像個機器人似的加快動作,蘸顏料、調色、繪製,根本就看不到他對那個該死的右上角做過任何舉動。
他們肯定早就每幀仔細慢慢看過。
特彆是色彩考試中的透明膠帶貼滿了四個邊框,更加明晰的看到那角落沒有任何東西,看不清小孔,起碼也能看清沒有圖釘。
直到最後交卷。
這回不需要萬長生提前說,調查組也放慢了交卷的鏡頭畫麵。
林建偉,又跟在萬長生後麵交卷。
可這又能說明什麼呢?
疑罪從有的原則,又不會運用到這裡了。
萬長生的試卷上確實出現了不尋常的符號,那麼他所有的懷疑都從這個出發點建立起來。
而林建偉不過是“恰好”兩次有不尋常符號的考試,交卷都在萬長生身後,這能指證他在萬長生的試卷上做了手腳?
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林建偉這兩次跟著萬長生交卷有什麼意義。
哪怕拿出一個月前的那次舉報投訴例子,來證明這個人的動機,可也無法跟眼前的事情直接聯係起來吧?
或者說萬長生如果素描不提前交卷,三次這個人都跟在他後麵交卷,也許會讓人質疑。
兩次還能叫做巧合?
誰叫萬長生覺得素描剩下一個小時太無聊了呢?
天才的人生可能真是太無聊了。
老天爺才會給萬長生找來這種破事兒吧?,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