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星葉的父親,宋懷峰叔叔的幫助下,創立公司的手續很快辦妥了。
嵐哲科技,注冊資金十萬元,大股東是崇開科技有限公司,出資十萬占股70%;沈嵐算是技術入股,占30%——不出一分錢就拿到股份看似是占了便宜,但接下來公司要做的遊戲主要是她在操心,活以後都是她乾的。
在占股比例這方麵,沈嵐並沒有跟他爭。具體誰吃虧誰占便宜,現在當然是看不出來的,而且許哲和沈嵐都不想在這種事上占對方的便宜。
所以劃定比例的時候,沈嵐是往低了要,許哲往高抬,又是一番妙趣橫生的‘談判’場麵。
當然,關於這個名為沈嵐的合夥人,宋懷峰暗暗猜測過她和許哲的關係。不過許哲隻是簡單解釋了一下她是NOI競賽銀牌選手,宋懷峰便沒有異議了。他對信息學競賽了解很少,但也大略知道國獎銀牌的價值。
那可太有份量了……
嵐哲科技成立之後,許哲立刻用這家子公司的賬戶,網購了一台筆記本電腦。
考慮到以後沈嵐要繼續住校,有一台隨身攜帶的筆記本當然更方便她工作。
到貨的這天早上,沈父還沒有出門。他剛剛換上了騎摩托車時慣常穿的皮衣,就看到女兒在家門口簽收了一件快遞。
關上門,沈嵐抱起紙箱轉過身,就看到了麵帶好奇的父親。
少女歪了歪腦袋:“有什麼問題嗎?”
沈父指著箱子:“這個外包裝你抱進去乾嘛?”
沈嵐思考了一下,意識到自己確實沒必要把快遞紙箱拿到臥室裡去,完全可以在門口拆開箱子,隻拿電腦。但出於這兩年養成的習慣,她不太想讓父親知道。
可實際上,根本瞞不住。因為沈嵐距離十八歲成年還有幾個月,注冊公司的時候還拜托老爸出麵了。
所以此時沈父一下就能猜到:“是不是你那個公司需要的東西?”
見實在沒法瞞,沈嵐便放下了紙箱,就在門口把它拆了。
沈父看到裡麵的東西,不禁有些震驚:“筆記本電腦?這東西不便宜吧!”
沈嵐淡定道:“確實不怎麼便宜。”
父親忍不住追問:“許哲那小子給你買的?到底多少錢啊?”
沈嵐:“八千塊錢。但是老爸我要糾正一點,不是許哲買的,是我和他做出的決策,用公司賬上的錢買的。而且這電腦本質上也屬於公司,隻是使用權交給我……”
沈父嗤笑道:“公司的錢不都是那小子賺的嗎?說的‘屬於公司’還不是給你用。這跟直接給你買有什麼區彆?”
沈嵐撇了撇嘴:“哼,區彆大著呢。不說了,你趕緊去騎你的車。”
沈父搖搖頭,歎息道:“當年那個抱著我大腿,求我彆騎車的小姑娘哪兒去了啊?”
沈嵐:“這你居然還好意思說……算了,也多虧你總是把我丟在家裡,讓我養成了看書自學的習慣。”
少女說完,就抱起電腦本體,以及充電器之類的配件,進了自己的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