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咬金皺著眉頭,想了想,再次問道:“那老夫問你,這胡人的血,與我們漢人的血,可有不同?彼此間是否也能通用?”
胡迭答道:“這沒什麼區彆,我說了,隻要血型能配得上,任何人的血都是可以用的。”
程咬金眯著眼,沉聲問道:“你說的這種萬能血型,是否很難碰到?”
回憶了一下,胡迭記得後世好像看過一項數據,說是中國人的血型分布中,o型血是最多的,占了總比例的四成左右,卻不知在這唐朝是否也是一樣,但想來差彆應該也是不大的,便謹慎的答道:“也不算太難,大概有二三成的機率吧,甚至四成也是有可能的。”
“這麼多?那就好辦了。”
程咬金眼中透出一絲驚喜,沉聲說道:“既如此,那老夫給你一千胡人,你儘快從中挑選出一批萬能血型的人來,可有問題?”
胡迭一聽便愣了,愕然道:“大帥,我不是跟您說了嗎?我現在根本沒辦法驗明血型,這個我是真沒學過。”
程咬金不以為然的應道:“這有何難的,你不是也說過,如果血型不配,那輸血的人便會死麼?是不是萬能血型,用幾個胡人一試便知,這難道還要我教?”
胡迭聽得目瞪口呆,這不就是讓他拿人來做實驗嗎?這,這他娘的也行?這根本就是犯罪吧?
剛要拒絕,但麵對程咬金那滿不在乎的表情,心中卻又一愣,這才回過神來,意識到自己身處的究竟是怎樣一個時代——這些胡人,不用說,肯定是此戰中抓到的俘虜,用俘虜做這種極不人道的醫學實驗,這在二十一世紀,妥妥的就是戰爭犯罪,反人性罪行,但在這唐朝,卻是再順理成章不過,就算是胡人自己都不會喊冤。
為什麼?
因為在這個時代,根本就沒有什麼人權的說法,也沒有日內瓦公約,以血還血,弱肉強食才是這個時代的主旋律。彆說是用幾個戰俘來做實驗,就是屠城滅寨,殺人盈野,在這個時代也都是司空見慣的事情。
何況,要說戰爭犯罪,這些胡人有一個算一個,挨個的殺過去,就沒有一個會是冤枉的!胡人劫掠成性,他們哪一個手上沒有沾過漢人百姓的血?遠了不說,兩年前的渭水之盟,沿途慘死在刀兵之下的中原百姓就何止十萬?更彆說這胡人與中原漢人千百年來的血仇,所以程咬金下起這樣的命令來,還真是一點心理負擔都沒有,這事傳回國內,不僅不會被人指責,妥妥的還是美談。
能用胡人卑賤的血,救我大唐男兒的性命,便是最迂腐的文人,也不會認為這有何不妥,隻會誇讚將軍仁義。
想通了這點,胡迭歎了口氣,心中雖有些不適,但也還是拱手應道:“末將領命。”
沒辦法,傷兵營裡的情形,實在是觸目驚心,幾乎每時每刻都有不治身亡的傷卒被抬出營賬,而外傷最大的死因,除了傷口感染,便是失血過多,如果真能為這些傷員找到一批穩定可靠的血源,那絕對能挽救很多人的性命。
一邊是視他若手足兄弟的同袍戰友,一邊則是雙手沾滿漢人鮮血的突厥戰俘,兩者之間如何取舍,這還用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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