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葵花在手,天下我有
胡迭很不開心。
本以為驅散了那些想拜師的傻瓜後,又在新一期的報紙上著重聲明:西遊的故事純屬虛構,作者並不懂得什麼長生之術,這件事就算是過去了,可事實證明,他還是小看了這些人的固執與自作聰明。
在接下來的時間裡,這些人倒是不敢再來堵門了,卻是想儘了辦法出現在他麵前,不管他到哪裡,半道上總是會跳出一個個赤誠的求道之人向他跪拜哀求,又或者,家中的仆役外出采買之時,也總是會遇上有人提前結賬,或是商家虧本甩賣的好事,至於說,打著各種各樣的名義往家裡送禮的情況,那就更是數不勝數了,這些送禮的人,要說身份,說高不高,說低也不低,基本上都稱得上是長安城裡有頭有臉的人家,一個兩個還好說,可這麼多人加在一起,即便是胡迭再不怎麼重視自己的人際關係,也是不可能全都趕出去的,否則這要是把人全得罪了,他在長安城裡還怎麼混?
如果說,這些事還隻是讓他心煩的話,那麼劉氏兄弟彙報的情況,就真讓他有些無法容忍了:根據劉氏兄弟和趙進的回報,這些天,已經有不下十批人在暗中想要收買他們,從接觸的情況來看,對方倒也未必就存有什麼壞心,多半都隻是想要他們提供胡迭的行蹤,或是在胡迭麵前替他們的主人說說好話之類的,可是想想,都知道這樣的情形有多危險,彆的不說,光是一個行蹤的曝露,落在有心人手中,就完全可以針對性的設下埋伏,而這,也正好說明了這段時間來,為什麼他不管走到哪裡,都會被人提前知道行蹤的原因——很顯然,在他的身邊,並不是個個人都像劉氏兄弟與趙進這般忠心的,這肯定是有人收了外麵的錢,在暗中向外透露消息。
劉氏兄弟當然也不是吃乾飯的,經過暗中的調查,目前已經查實的內奸就有兩人,按他們的意思,這種賣主求榮的小人自然是不能輕饒,但究竟是公開處決,還是私下處理掉,他們也不敢擅自作主,這才來稟報胡迭,讓胡迭作出決定。
“殺人,不至於吧,這兩混蛋雖然是挺可恨的,但為這點事就鬨出人命……犯不上啊。”
“少爺這是說哪裡話,這等背主之輩,不管放在哪家的府中,被查出來都是個死字……少爺若是不忍,這件事便交給我們來辦,您儘管放心,屬下定會辦得妥妥當當,絕不會給府裡惹來絲毫麻煩的。”
想了想,胡迭最終還是下不了這份狠心:畢竟是來自於現代社會,在他的價值觀裡,是很難將人命看得這般輕賤的……當然,事關自己的安全,這兩個混蛋死罪可免,活罪卻是不能輕饒的,最終,胡迭作出的決定是,這兩名內奸送官究辦,其家人奪佃,趕出白鹿鄉。
對胡迭的這個決定,劉氏兄弟很是不理解,因為在這個時代,不管是哪個豪門勳貴之家,講究的都是家醜不可外揚,尤其是家中出了這種背主求榮之輩,更是沒有哪個會大肆張揚,都是自己行家法來處置的,這種行為雖然理論上是不太符合大唐的律法,但實際上,官府卻很少會理會這種事情。道理很簡單,這年頭能當官的,有幾個不是豪門世族中出來的?以他們的立場,又怎麼會為了幾個背主求榮的小人,去得罪那些大戶。
事實上,就算真的是依照唐律行事,主家殺死這種背主的家奴,在律法上也是沒有多大罪行的,了不起就是罰點錢,那還得是在有人上告,或是主家主動報官的情況下,才會作出的判決,而通常情況下,想想都知道,像這樣的案子,怎麼可能會有人去報官喊冤?
不過,不理解歸不理解,胡迭畢竟是府中的主人,他既然作出了決定,劉氏兄弟就算再怎麼想不通,也隻能乖乖的執行,不過他倆也沒有輕饒了這兩個吃裡扒外的小人,在送官前,還是狠狠的將人收拾了一番,而且在唐律中,背主本就是重罪,不出意外的話,這兩人進了大牢,多半也是沒辦法活著出來的,隻不過這種事情,卻是沒必要再告訴胡迭了。
事情雖然是處理了,但問題還是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而且自從處理了這兩個被外人收買的家夥之後,胡迭也清楚的感覺到這府中的氣氛一下比以前嚴肅了許多:在此之前,府中這些侍衛,見了他多半都是親親熱熱的打招呼的,現在都變成了恭恭敬敬的行禮,用劉氏兄弟的話說,這叫沒有規矩,就不成方圓,之前那兩人之所以敢吃裡扒外,除了其個人品性有問題,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正是因為這府上太沒有規矩,沒有規矩就沒有敬畏之心,所以,要想防止同類事情再次出現,最好的辦法就是要從根子上整肅府中的紀律。
胡迭知道劉氏兄弟說得對,但他卻真的很不喜歡這樣:他在這個時空,本就是孤身一人,這府中等於就是他的家,可問題是,這個家中現在所有人見到他都是一幅畢恭畢敬的模樣,連個可以說說心裡話的人都沒有,這還叫家嗎?這跟他辦公的衙門有什麼區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