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第 41 章(1 / 2)

南森想繼續和波本貼貼,今天可是難得的休息日,但無奈波本太滑頭,前一秒氣氛正好,下一秒就以‘既然你老二沒勁那我就走了’的理由從他的公寓裡溜走了。連頓午餐都不跟他一塊兒吃。

——行吧,肉食派就是這麼簡單粗暴。

二宮翔那個案件真的給南森留下了一點小陰影,將一扇可怕的大門打開並迅速關上的他,無心繼續睡眠,本想看看書打發掉下午的時光,被上頭一個電話喊回警視廳。

這次案件不是什麼大案,問題在於在街上毆打他人的是鈴木財團的二小姐鈴木園子,儘管鈴木財團沒有開發布會確定她繼承人的身份,可在長女出嫁之後,作為鈴木夫妻僅剩的孩子,繼承人的身份確立也是遲早的問題。

至於為什麼不是讓長女繼承反而將對方嫁出去……人家嫁的也是豪門,又是自由戀愛,商業聯姻加感情深厚,算盤打起來很響亮。何況家裡不是還剩下一個麼?

儘管鈴木園子並沒有表現出在商業上的能力,但在這個國家,將公司交給女婿打理的操作並不罕見。精心挑選的女婿更多時候要比養廢的親兒子更靠譜。而且也不用擔心女婿會有二心,或者強占公司換回原來的姓氏,這在日本的文化當中是不存在的。

婿養子這層身份是受到社會認可的,並不會被人輕視,同樣能夠當家做主。甚至因為依附著妻家的緣故,他敢那麼做,換來的隻會是各界極儘的打壓,甚至在這個社會上都不會有他的容身之處。

南森是從後門進入警視廳,沒有先去解決鈴木園子的案件,而是去審問被毛利蘭抓捕的小偷。小偷被人從湖裡救起來,衣服還是濕漉漉的,被關在四四方方的昏暗審訊室裡,中央空調吹出來的冷風,即便是警察送來了熱咖啡也不能驅散他的寒意。

他依舊穿著濕噠噠的衣服,在南森的親自審問下,這起本來被認定為隨機偷盜的案件,反倒是扯出了內裡潛藏的文章。

——有人雇傭這名職業小偷,去搶走鈴木園子的東西。不管是背包還是手機,隻要搶走即可。

——就連作案地點也是對方提供。

但小偷並不知道雇傭他的人是誰,像他們這樣的人其實也有自己的一些小渠道,對方是通過一層中介找上他,約定好了先拿一半錢,等完事之後就會給他剩下的錢。

但去尋找那名中介時,卻發現對方隻是一個三流演員假扮的,雇主非常謹慎,錢是突然出現在他家裡,連同一張指導他這樣做的紙條。從三流演員那裡得到這張紙條,用的是許多便利店用的打印紙光澤紙,就連字都是電腦打印,上麵也沒有留下指紋。

看起來線索中斷了,但其實不是這樣。如今的便利店裡都會有攝像頭,而對方指定的執行人是小偷,顯然他應該通過某種渠道同時知曉了小偷和演員二人。

加上從演員獲得指示再到小偷辦案這段過程時間很短,不過才兩天的時間罷了,縮小範圍後,隻需要鎖定範圍內的幾個便利店,快速的加速瀏覽錄像內容,鎖定了一個最可疑的人物,有趣的是,對方就是報警抓鈴木園子的男人。

指導他人犯罪自然是罪行,但鈴木園子當街打人也是犯罪。就算是抓捕了男人,鈴木園子依舊要付出代價,除非……兩起案子的當事人同時達成和解。

而這也是上頭的意思。他們想儘快將這件事平息下來。

心裡有了主意的南森,將這兩個當事人都帶進了審問室。

鈴木園子是未成年,她要求讓毛利蘭和毛利小五郎,連同管家和律師在場,這一點南森也任由著去。

於是三方坐定,南森不給他們兩個開口的機會。說道:“鈴木園子小姐,有一件很遺憾的事情要告訴你,根據我國的公共安全法規定,任何人無論是什麼原因,通過暴力手段進行個人對決的行為都違反了決鬥罪,你這種行為若是對方追究,將會被判處六個月以上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鈴木園子:?!!

園子震驚的看向了管家身邊的律師:“這、這是真的嗎?”

這名律師尷尬的說:“是的,二小姐。”想告訴您,但是您壓根不聽,本來就是想通過私下和解來解決,現在……男方願不願意和解還不一定。

就算願意,恐怕也得大出血了。鈴木財團是正經集團,做不來脅迫之事,如果對方是個混不吝的想撈一票讓後半生衣食無憂……就算是通過其他手段諸如威脅對方以後找不到工作之類的……也沒用啊。

“可是我以前也這樣,不是沒事嗎?”園子覺得很離譜,她向來不關注這類的事情,是真的第一次知道原來判刑這麼重。

但她也不想想,日本為什麼當街鬥毆事件那麼少,就是因為判刑重。就跟插隊、公園吐痰、爬電線杆、勸酒之類的一樣,不被追究沒事,一追究能後悔終生。

毛利小五郎頭疼的說:“你以前沒事隻有兩種原因,一種是對方不跟你一般見識,另一種當然是私下和解了啊。拜托你了,這是常識吧。”

“可是他又沒有受傷。就我那幾下,他連塊淤青都沒有!”園子還是覺得無法接受。

南森道:“現場有諸多目擊證人,對方若是受傷和你拒不認罪都會加重刑罰,而就算沒受傷,六個月的刑期是最低的。”

園子,眼皮子一翻,看起來就像要暈厥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