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隊那身緊身戲服直接扔掉。
約翰.威克給他選了一件防步槍彈、防火燒,藍色帶條紋的戰鬥服,麵對克裡人的激光武器肯定防不住,但再差,那防禦力也比肌肉強吧?防禦力從零漲到一,這就是一個從無到有的曆史性突破。
衣服有了,之後是武器。
看到自己的新朋友,赤手空拳拿著個盾牌四處跑實在是不符合約翰.威克的固有價值觀,考慮到那個盾牌無論如何也不能放棄,他給美隊選了一把手槍。
就是影視作品和遊戲裡經常出現的沙漠之鷹。
這槍後坐力大,槍械本身也比較重,但對美隊來說卻正合適。
二戰的時候,他就是一手槍,一手盾牌的造型。美國隊長會用槍械,也不排斥使用槍械,更沒有什麼不殺原則,之所以顯得沒殺人,主要是沒武器,靠拳頭硬捶,哪能捶死幾個敵人?
衣服有了,槍械有了,近戰武器也不能少。
約翰.威克遞給他兩把匕首,匕首是由艾德曼合金打造的,即使對上身體密度更大的克裡人也是一紮一個窟窿。
哪怕是勢力遍布全球的大陸酒店,庫存的艾德曼合金數量也不多,兩把匕首就花掉了約翰.威克三分之一的積蓄。
他最後看了看裝備煥然一新的美國隊長,嗯,還差點東西,差交通工具,1200平方公裡的紐約市,一直靠兩條腿跑,那效率太低了。
“老弟,你會駕駛什麼交通工具?”
一百多歲的美國隊長在他口中就變成了初出茅廬,有點本事,但沒經驗、沒裝備、且不熟悉地形,還需要前輩照顧的小老弟。
約翰.威克一臉絡腮胡,加上不修邊幅,顯得有點蒼老,而美國隊長剃掉胡子,跑動起來撅著翹臀,標準的奶油小生,看著就嫩,看起來雙方的年齡至少差一輪。
美國隊長沒法解釋自己的歲數問題,他知道自己之前說自己是美國隊長,對方壓根就不信。
“嗯,什麼都行,汽車、摩托車、飛機,我都開過。”
飛機和汽車在如今的紐約市用起來不方便,最後約翰.威克和他就各自挑選了一輛摩托車。
騎在馬力強勁的摩托車上,美國隊長非常高興,他喜歡摩托車,從小就喜歡。
現在騎著摩托車,盾牌背在身後,腰間掛著匕首,右腿的槍套裡還有手槍,一時間他覺得自己也算是武裝到了牙齒。
對於約翰.威克他是很感謝的,兩人離開大陸酒店,他就跟著約翰.威克去打克裡人。
為什麼要跟著約翰.威克呢?因為美國隊長對地形不熟!這也是被約翰.威克認為是個新人的主要緣故。
美國隊長是個土生土長的紐約人,但那是七十年前的紐約,現在城市變化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