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萬張,一百張專輯就是上千萬的銷量。
那恐怖的數據以及帶來的利潤,是任何唱片公司都不可能拒絕的。
因此,這才會有唱片公司牢牢握住旗下歌手的歌曲版權這事。
而以陳啟明現在的人氣,以及他目前的金曲數量,他已經完全具備了發行精選集,甚至銷量還會非常不錯的實力。
這個時候,陳啟明要拿回自己的歌曲版權,這不是直接斷了福隆這方麵的財路嘛!
因此,葛福宏想都沒想,直接拒絕。
不過,拒絕完以後,葛福宏的麵色又難看了起來。
唱片的重複利用發行的確是她不願意放手的。
但同樣的,陳啟明她也不想放走。
其實她可以選擇利用合同來強製壓陳啟明。
但這種方法對彆人有用,對陳啟明……
要知道,現在外界可是有大量唱片公司在等著挖陳啟明的。
隻要她用合同壓迫陳啟明。
陳啟明振臂一呼,絕對會有不少唱片公司抱著違約金上門簽陳啟明。
所以,利用合同來壓迫,這種辦法現在對陳啟明根本沒用。
這也是擁有頂級人氣與號召力的大牌藝人的專屬權。
“五年!前五年的版權可以由公司與我共有,五年後,歌曲版權歸我個人,公司不再擁有這些歌曲的版權!
另外,飛碟那邊,他們隻能擁有發行權,歌曲的版權不能授權給他們。”
就在葛福宏有些兩難的時候,陳啟明開口了。
說實話,說出這句話的時候,陳啟明也蠻擔心葛福宏不會同意
但隻要一想到前幾天在破碎夢境中夢到的那種聽歌方式,陳啟明心裡就立刻堅定了下來。
那種不用買唱片,直接在一個電話上就能聽全世界所有歌曲的方式,既讓他感到不可思議,也讓他知道了其中蘊藏的利潤。
所以,他絕對不能容許自己的歌曲版權落在其他人手裡。
本來陳啟明以為葛福宏會拒絕。
隻是,讓陳啟明沒想到的是,葛福宏沉思了一會後,居然點了點頭。
“可以!”
葛福宏既然同意了,那陳啟明也沒什麼說的了。
在劉慈偉出去打印好合同回來,陳啟明仔細查看了一番,確認沒什麼問題以後,這才在上麵簽上自己的大名。
如此一來,短時間內,他算是徹底綁在福隆公司的戰車上了。
跟公司重新簽完合同後,陳啟明找了個空閒,給羅大佑打了個電話。
他既然已經決定留在福隆了,那自然要告知那邊一聲。
這對雙方都有好處。
羅大佑那邊在接到陳啟明的電話後,似乎沒想到陳啟明這麼快就決定留在福隆。
他還嘗試了一下繼續加籌碼。
最後,在得知陳啟明已經跟福隆簽了新的合同以後,這才作罷。
不過,雙方的關係倒是沒有因為這件事產生什麼矛盾。
最後,羅大佑還祝願了一番陳啟明,希望他在福隆事業大順。
隨後,還約陳啟明有空一起吃飯,這才掛斷電話。,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