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同妻的憤怒(十一)(2 / 2)

從此開始,就由她獨立撫養年幼的弟弟了。

當年,趙新蘭還慶幸弟弟一直年級第一,學校給第一名免學雜費,不然小小的她,肯定供不起弟弟上學。

畢竟她那時候還未成年,找不到好工作,賺不了什麼錢。

趙新蘭隻能做些零碎工,敢收未成年做工的能是好人麼?

晚上在黑心作坊幫老板挑雞爪骨頭做成無骨雞爪,因為工商局晚上不會上班。

冬天滿手凍瘡也要堅持摳雞爪骨頭,不做、就買不到碳,買不到貴、卻保暖的棉衣,冷著弟弟了可不行。

手冷,弟弟怎麼做作業?

睡不好,第二天怎麼上課?

不過因為趙新蘭小,老板並不會給她大人那麼多錢,而是大人工資的一半。

白天,她則揀垃圾去賣。

就這樣,她賺的錢也足夠兩個孩子的生活費了。

不對,她並沒有在自己身上花什麼錢,趙新蘭吃的是弟弟剩下的,穿的也是弟弟不要的衣服改成的,二十四孝姐姐就是她這樣的。

生活費之外的錢,她也不敢亂花。

要給弟弟買學習用品,學校的校服每年也是夏秋兩季各一套的必須買,這些錢,總不能去叫學校給吧,減免了學雜費,已經很照顧他們家了。

不過,弟弟越長越大,花的錢也越多,租房子也是其中一項,畢竟弟弟長大了就不能離學校太遠,弟弟考上的是好學校,好學校都在縣城裡,住鄉下的泥土房就太遠了,所以必須在學校附近租房子方便他上學。

好歹趙新蘭上過幾年學,她識些字,所以成年後,經人介紹到了超市倉庫上班。

工作穩定了,才不用繼續去做那些被人看不起的下賤活兒,雖然弟弟不說,她卻是知道弟弟不喜歡她去學校看他的。

弟弟還在念小學的時候,她去送飯,卻被一個小學生看見了,那小學生見過她撿垃圾,指著她就喊了起來,“撿垃圾的來了,撿垃圾的來了,她在我們家小區撿過垃圾,快打她,來我們學校肯定是偷東西來了。”

當時來拿飯盒的趙梓竹臉都白了,腳下打了個彎兒就走了,趙新蘭隻當弟弟看到她被一群人追趕著打的架勢嚇到了,弟弟本來就膽小嘛。

那晚回家,趙梓竹說:“姐姐,你以後不要來學校了。”

那是趙新蘭第一次看到弟弟眼中的淚水,她以為弟弟心疼她,怕她去學校又會遇到哪些混蛋小學生,會被打。

弟弟的好心,她接受了,之後,趙新蘭就再也沒去過弟弟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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