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
我攤手,“還能看出來,爛成這樣了!”
“死者已婚,左撇子,沒有生過孩子,經營一家西餐廳,有騎車的習慣,去年曾去海外旅遊過。”衛琛侃侃而談道。
這是我第二回和衛琛一起破案,也是第二回聽他這樣推理,他又仔細觀察了一下屍體,注意到屍體左手無名指上有擦痕,說:“原來是婚戒被人剝掉了,左撇子應該是看手掌大小,沒生過孩子……是看骨盆對吧?你怎麼連她的職業都能瞧出來的?”
“虛心向我請教啊!”衛琛笑道。
“好啦,彆賣關子了。”我玩笑似地捶了他一下。
衛琛指著自己的手掌,“死者的手掌中下麵有大片的老繭,這是長期使用擀麵杖才會留下的,可是你看,死者身上穿著名牌,手腕、脖子都有長期佩戴首飾的痕跡,儘管腐爛成這樣,仍能看出指甲做過保養。”
“這不會是一個麵點師的形象,也不會是麵館老板的形象,她很洋氣,有點小資,我認為是經營西餐廳的,西餐中經常要擀麵皮之類的。”
我點點頭,“那去海邊旅遊呢?”
“腰部的曬傷,應該是穿著泳衣被曬傷的……”衛琛指著那裡,“看,顏色比較深,而且形狀很規則,這是生前就有的。”
我有點佩服,很難相信衛琛是和自己同時進入刑警隊的新手,不過這家夥從在警校的時候就喜歡看推理,整天胡思亂想。
“大神探,能看出凶手的信息嗎?”我又問。
“嗯,凶手開的是一輛大型車,因為屍體沒有被折疊過,那輛車可能是用來送貨的。”
“何以見得?”
“死者的頭發被切割掉了一部分,為什麼要切頭發,頭發上有什麼會暴露凶手身份的信息麼?我認為是在棄屍過程中,死者的頭發沾上了車裡的某種物質,以致於凶手必須把它切掉!”衛琛站起來,環顧四周,“棄屍應該發生在夜晚,這裡很晚,在一片黑暗中仍然能發現頭發上沾了不得了的東西,到底會是什麼?”
“也許不是看見,是聞見,沾上香精之類的。”我說出推測。
“哈,看來你不隻會說‘原來如此’嘛!”
我假裝生氣的樣子,皺眉道:“你這個天才也忒自視甚高了吧!其它我還有一些其它發現,這些石頭,裡麵的小,外麵的大,說明凶手先用小石頭掩埋,然後不放心,又去遠處搬了些大石頭。”
“說錯了!”衛琛搖頭笑笑,“凶手先用了大石頭蓋住屍體,可是他發現縫隙太大,還是容易被發現,於是取來大量的小石頭傾倒在上麵,這說明他有一個非常方便取運小石頭的工具,也許是輛小推車或者拉杆箱!對了,這裡的地麵並不硬,為什麼凶手要用石頭掩埋,不在地上挖個洞?”
“為什麼?”我被問著了。
“笨蛋,因為凶手沒帶鏟子,他太倉促了,這也許是他第一次作案!”
衛琛笑著搖頭,每當他露出這樣的微笑,我就知道自己一定是說錯了,道:“衛大偵探,你有什麼看法?”
“我一開始也考慮過鐵棍,可是這傷勢和雙耳幾乎是平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