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琛坐下來,掏出根煙,“我已經和技術中隊打過招呼,鑒定死者身上的微量物質,楊嫚在家裡遇害,她身上、現場肯定會留下一些細微的痕跡,這些痕跡就是定罪的證據!”
我仍然不敢全盤相信,隻能說:“好吧,我拭目以待!”
當晚艾婭就被放回去了,臨走之前,衛琛問她:“那天晚上,你還記得陳勝是開什麼車處理屍體的?”
艾婭想了想,道:“我不記得他有沒有把車開到門前,可能是把屍體抱到停車場,然後再……”
衛琛點了點頭,越發肯定自己的推測。
隔日一早,技術中隊去陳勝家中取證,這一回比上回更加細致,陳勝顯然處理過現場,一開始沒什麼發現。
後來有人在床底下發現一截折斷的指甲,這個發現鼓舞了大家,後來他們又找到一個枕頭(枕套已經被換掉了),枕芯裡麵卻檢出了唾液酶。
進一步化驗證實,指甲是屬於楊嫚的,枕芯裡也是楊嫚的口鼻分泌物,毫無疑問,這個枕頭曾被死死地壓製在楊嫚臉上。
這個重要發現,正是衛琛推理中缺失的關鍵部分,案件真相昭然若揭,我佩服極了,說:“太強了,如果不是你提出這個方向,技術中隊根本不會想起來去查這個證物!你到底是怎麼推理的,教教我唄!”
“其實我也是跟陳隊長學的,他不是經常說,換位思考,想一想自己是罪犯,怎樣才能把犯罪收益最大化!對於陳勝來說,他的犯罪收益最大化就是——警員要麼查不出來,要麼查出來了也是誤殺,不必蹲幾年大牢!當然嘍,還是你那句‘羅生門’啟發了我!”
後續調查揭開了案件的全貌——
李東私自挪用店內的款項,被陳勝發現,錢已經被他拿去賭掉了,還不上。
當時陳勝和楊嫚正鬨離婚,陳勝想了一招,叫李東去勾搭楊嫚,然後留下證據,將來離婚直接叫楊嫚淨身出戶。
李東照他說的做了,可是偷情人的過程中楊嫚過於謹慎,啥證據也沒留下,(也有可能是李東故意的),李東告訴陳勝之後,陳勝火冒三丈,大罵他是廢物,想白睡他老婆。
李東為了補過,想了一個刁鑽的點子,弄個假人,去他和楊嫚偷人的地方拍照,反正偷人是事實,到時候在民事法庭上拿出照片楊嫚也無可否認,這就如同影視中的補拍。
4月上旬,狼狽為奸的二人把照片拍好了,陳勝開開心心地去找小三偷人,和她保證過段時間一離婚就娶她進門,讓她當闊太太。
哪知道樂極生悲,那天晚上,提前下班的楊嫚發現丈夫行跡可疑地去了同一小區的某個公寓,在門外一聽發現他居然瞞著自己包了小三,頓時怒不可遏,敲開門進去,上演一場狗血的抓奸劇情。
楊嫚罵艾婭是臭不要臉的,打她一耳光,然後陳勝居然打了楊嫚一耳光,二人推搡起來,楊嫚被陳勝推到了台階上,暈厥過去。
艾婭嚇壞了,陳勝起初也以為楊嫚死了,叫艾婭先進屋,自己來處理。:,,,,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