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傻三年(1 / 2)

許霏霏當然不可能是自己綠了自己,她隻是作為一個母親,看著手裡的報告,最直接的第一反應就是這不是真的——明明江淮是她十月懷胎辛辛苦苦生下來的孩子,怎麼可能會不是她的親生兒子,這肯定是哪裡弄錯了!

許霏霏因為無法置信而呆愣成了一尊雕塑,她的丈夫江起對這出乎預料的親子鑒定結果一時之間也是消化不良。

但是因為有了先前的打擊,江起這次很快就反應過來,他一把抽走了許霏霏手裡的報告,和自己的組合在一起就是——“經鑒定確認,江起先生、許霏霏女士與江淮先生為父子、母子的可能性為0.01%,確認無血緣關係。”

江起頭頂的綠光‘噗呲’一下滅了,但緊接著這又出現了一個更大的問題——既然江淮不是他們的孩子,那麼他們的親生兒子現在又在哪裡呢?

江起臉色凝重地半擁著丟了魂的許霏霏坐在長椅上,馬上打電話給他爸媽,讓他們趕緊把江淮抱到醫院裡來,順便把他的出生證也給帶上。

因著上次的親子鑒定結果江起並沒有告訴他爸媽,所以等江大爺和江大媽按照他的話,把江淮和他的出生證帶到醫院裡時,他們看著江起冷著臉,要醫生幫忙給江淮和他出生證上的腳趾紋做對比鑒定時,臉上露出了大大的疑惑。

江大爺皺著眉頭問江起這是出了什麼事,江起聞言隻木著臉說等下再說,直急得江大媽扭頭去問許霏霏,而終於回過了神來的許霏霏卻隻捂著嘴默默地流眼淚。

還好腳趾紋的對比鑒定不像親子鑒定那樣需要等很長時間,中午前送過去的樣本,在傍晚時就加急著做出來了。

等護士過來送報告單時,相依著沉默了許久的許霏霏和江起幾乎是同一時間衝到了護士麵前,手抖著攤開了鑒定結論。

而報告上的結果就是江淮五個腳趾頭的趾紋都和剛出生時,踩著紅泥印在出生證上的趾紋不一樣。

而這,也就是確認了江淮百分百不是江起和許霏霏親生兒子的實錘。

許霏霏被這現實痛擊地差點暈厥過去,她靠在江起的懷裡嚎啕大哭:“我就說怎麼江淮剛出生的那段日子,我對他怎麼也親近不起來,總覺得哪裡不對,不僅不喜歡還想遠離他——我那時還以為自己是產後抑鬱了,卻萬萬沒敢想他根本不是我的孩子啊!那我的孩子呢?江起!我們的親生兒子他現在在哪裡啊!!!”

就這樣,因為夫妻倆一時賭氣而做的親子鑒定,卻陰差陽錯地查出了被他們全家人捧在手心裡,疼了三年的兒子/孫子並不是他們家的親生孩子。

這一實錘一出,江起他們一家轉頭就去找了三年前許霏霏生產時待的醫院,要求醫院必須儘快找回他們家的孩子,並且要給他們一個說法——為什麼當初會把兩家人的孩子互換抱錯,造成這麼不可饒恕的後果!

而院方也被這突如其來的事故給砸暈了頭,他們醫院自創立這麼久以來,發生嬰兒抱錯的事故這還是頭一樁。

要知道在每個新生寶寶出生時,護士幫他們清洗乾淨後都會在他們的手腕上戴上一個手環,上麵對應著他們母親的簡單信息,在這樣的措施下,發生護士抱錯孩子的概率簡直是微乎其微。

不過不小心抱錯的概率確實是極其低的,但要是人為的故意,那這概率就不好說了。

醫院裡出了這樣的事故,還引來了記者過來報道,院方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自然是要積極主動地承擔起責任。

於是他們就無條件地協助警方,調查了三年前負責許霏霏生產後的醫護人員們,最後得到的調查結果是清清白白,沒有任何可疑之處。

醫護人員排除了工作失誤和人為故意的嫌疑後,警方就把目光轉移到了三年前,和許霏霏生產後,因為病房緊張曾短暫地住在同一間病房裡的四位寶媽身上,其中有兩人和許霏霏一樣生下的都是男孩。

第一位被找到的寶媽也是杭市本地人,所以找到她家,說清楚原因後提出要做親子鑒定並不困難。

等到七天後,兩方的親子鑒定結果出來,這一家的孩子沒有抱錯,這位寶媽的嫌疑也就洗清了。

於是警方又開始尋找起了第二位寶媽——李玉。

不過由於這第二位寶媽是外地人,所以警方找起來頗是費了些功夫,先是去了她的戶籍所在地輾轉好幾處找到了她的家人。

但是她的家人對李玉現在具體在哪也不清楚,因為李玉已經有好幾年沒回來過了,平時也都是她打電話回來,他們打電話過去總是無法接通,要等過幾天,李玉有空時才會回個電話。

而當警方說明來意後,李玉的家人在聽到李玉曾經在杭市生過孩子全都驚訝不已,甚至還懷疑警察是找錯人了,因為他們根本就沒聽李玉說起過這種事!

而且李玉她還沒對象,也沒結過婚,怎麼會在三年前,在杭市裡生過孩子?

在從李玉的家人口中得到這些信息後,幾位警察當即一對眼,覺得李玉的行為太過可疑。

之後警方加大力度調查,又花費了一個多月的時間,終於在某個偏僻的小鎮上找到了李玉本人。

當時,還沒等警察先開口問些什麼呢,看上去十分瘦弱的李玉突然就跪在了他們麵前,精神狀態有些不對勁,隻一味地哭喊著她有罪!她要自首!求求警察趕緊抓了她吧!她是受夠這樣藏頭藏尾,膽戰心驚,夜夜不得好眠的日子了!

後來警方把李玉帶回杭市審訊,很快便從她口中得知這一切的前因後果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而事情的源頭,還要從五年前,李玉在杭市的夜總會裡坐台時說起。

五年前,當時李玉二十二歲,雖然年輕,但她已經在夜總會裡工作了五年。

因著長相有幾分嫵媚,身材亦是不錯,人也嘴甜會來事,所以李玉一直都不缺有金主包養她,而她職業生涯中的最後一位金主,是一個包工程的有婦之夫,名叫趙銘。

原本李玉也明白做自己這一行的,跟這種有家庭的金主談談錢就好,一談感情想上位那就真的傷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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