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禮貌微笑(2 / 2)

我把暴君養大 花心者 7074 字 9個月前

也不算切身吧,頂多是旁觀,旁觀也好,光是看著便心生羨慕和向往之情。

其實日子不需要大富大貴,這般就很好。

許是今兒來晚了,平時都是他等裡頭起床,今兒裡頭等他來。

剛到便聽到小孩喊他,“你今天怎麼這麼晚?”

他坐下來,“路上遇到點事。”

晃了晃手裡的東西給他看,“瞧瞧這是什麼?”

古扉眼前一亮,“文房四寶!”

“咦?”他挑眉,“居然認出來了?”

古扉白了他一眼,“我以前好歹是皇子,文房四寶還是見過的!”

明生摸了摸他的腦袋,“知道,逗你玩的。”

他把東西從門縫裡塞進去,“以後就不用在牆上和土裡寫字了。”

這麼多夠他用一年的,如果正麵反麵都用,字寫小一點的話。

“以後有不懂的,也可以來問我,我也是讀過幾年書的。”他還挺喜歡看書,不過看不來那些正正經經的,更喜歡看話本小故事。

有神話的,有愛情的,也有許多寫宮裡的,從宮外傳進來,他一看便知道寫話本的不了解宮廷。

什麼宮女啊,隨隨便便就被皇上看上,還有長相普普通通的,被皇上愛的死去活來。

要麼就是那種沒有一技之長的,皇上差點為了她放棄一片森林。

總之皇上可真忙,誰都要喜歡。

當然啦,也不乏好的話本,有時候看著看著,眼淚不由自主跟著下來,有時候也會因為某個人太壞而憤怒,恨不能進書裡揍那壞人一頓。

看的多了,這種情緒也逐漸少了,大概是經驗豐富,曉得話本裡的角兒死不了吧?

他們最終結局都是美好的,千篇一律,老婆孩子熱炕頭,話雖如此,他還是喜歡看。

古人說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當真沒錯。

“反正我閒著也是閒著。”他平時過來,都會帶上話本,一坐一整天不帶悶的。

看話本這個愛好並非他一開始就有的,是跟一個同僚學的。

以前隔壁住了個高高瘦瘦的小太監,每次乾活都很快,乾完就躲在角落看話本,性子孤僻,也不與人接觸。

後來有一次因為看話本忘了吃飯,晚上餓的睡不著,被他發現了,將藏的饅頭分享出去,從此多了個朋友。

這個朋友把自己珍藏的話本分享給他,他一看便沉迷其中,無法自拔。

宮裡許多宮女也喜歡看話本,做一些不切實際的夢,期望有一天自己能如話本裡的角兒一樣,一步登天,飛上枝頭當鳳凰。

他們看話本是為了什麼?打發時間?還是學習裡頭如何與姑娘接觸?

總之那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就是喜歡看。

他與那位同僚很有默契,互相替換著買,從不買重複的,可以省些錢,後來他被安排去了其它地方,才與同僚離了心。

再後來似乎不用再省吃儉用買話本了,因為有人替他買了,彆的可以拒絕,這個無法拒絕。

他心態很好,總覺得被啃之後什麼都不收吃虧了,可勁敗那人的錢財,也是一種懲罰他的方式。

看守冷宮無聊,他一天可以看兩本小話本,一本五六個銅板,有時候紙張緊張的時候十個。

一天看二十個銅板,一個月就是六百個銅板,再加上吃吃喝喝和點心糖果,養他要不少銀子呢。

希望那人懂點算賬,知道虧了早點收手。

“嗯。”古扉沒有拒絕。

花溪有時候很忙的,要乾很多活,確實沒什麼空教他,以後請教明生哥哥也是一樣的。

“對了,”他想起來,取下頭上的帽子給明生看,“花溪給我做的,好看嗎?”

明生歪頭從門縫裡看去。

帽子用的是床單的布,上麵繡著古老的花紋,與身上粉色的衣裳不太配。

最關鍵的是,並不好看,戴起來還費勁,要在後麵紮個小辮子,像小姑娘一樣。

湊近細瞧,做工粗劣,修剪不整齊,一邊高一邊低,手藝活委實是差。

不過他知道花溪在古扉心裡很重要,容不得彆人說半句閒話,所以昧著良心道,“好看。”

“真的嗎?”古扉很開心,“我也覺得很好看。”

還沒有審美這個東西,隻覺得花溪做的都好,都喜歡。

“花溪說也要給你做一頂呢。”

明生眨眨眼,“是嗎?”

這時候隻要保持微笑就完事了,畢竟是一片好心,拒絕好像顯得不太禮貌。 .,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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