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三十萬的用途(2 / 2)

“所以我想,劉格拿三十萬應該不是去乾彆的,就是購買無法複製的核心代碼。”

“我隻是舉個例子,也許不是代碼,但肯定和公司發展有關。”

“他成功了,所以公司才會起死回生。”

認真聽完陳益的話,周業斌沉默良久,點頭道:“照你所說,倒是很有道理。”

“那這和凶手有什麼關係呢?”

“你的意思是,幫助劉格公司起死回生的人,就是凶手嗎?”

陳益:“可能性很大。”

周業斌提出疑問:“可……不是付過錢了嗎?為何還要殺人?”

陳益:“對軟件行業來說,能支撐起一家公司蓬勃發展的東西,三十萬太少了,非常少。”

“我猜測三十萬隻是定金,或者預付款,劉格應該還承諾過其他利益。”

“但後來公司發展太快,利潤太高,劉格反悔了。”

周業斌覺得哪裡不太對。

很快他想到了。

“這麼重要的事情,不簽合同的嗎?”

“現在可是法治社會,乾什麼都要簽合同,連買個東西都有收據。”

陳益笑了:“周隊長反應很快,難怪你能當隊長呢。”

“這就是接下來我要說的問題。”

“如果是伱的話,麵對類似的情況,什麼原因會讓你不簽合同呢?”

周業斌思索片刻,脫口而出:“信任,和對方很熟……嗯?”

此刻,他臉色一凝。

“對了,已經初步判斷凶手是熟人,差點忘了。”

他不是腦子跟不上,畢竟是陽城市局刑偵隊的隊長,隻不過陳益的話讓他思維高度集中,導致【注意】的分配和敏捷上欠缺。

聊到這裡,周業斌神色嚴肅起來,沉聲開口:“也就是說,凶手和劉格關係極好。”

“而和劉格關係極好的人,你當然也認識!”

陳益打了個哈欠,臉帶笑意:“沒錯。”

“所以我才會說,一天之內能找到凶手。”

“因為了解,所以自信。”

了解外加頂級的專業技能,陳益看這個案子,基本如同上帝視角。

隻要給他權限可查閱所有相關資料,一天的時間足夠了。

周業斌安靜了一會,突然起身走到一名正在操作電腦的警員旁邊。

他彎腰和對方說了句什麼,繼而拿回了幾張紙。

將密密麻麻的文字資料遞給陳益,周業斌坐了回去。

陳益接過掃了一眼,說道:“周隊長和我想到一塊去了,聰明啊。”

周業斌翻了翻白眼,咧嘴道:“是個警察都知道查通話記錄,這跟聰明有什麼關係。”

“你可真是會拍馬屁。”

陳益笑了笑,開始翻看手中通話記錄。

很詳細。

劉格被殺前一個星期,所有的通話對象都在這了,還準確標注了通話時間。

甚至,號碼前還有通訊錄備注名字。

做工作的警員倒是認真的很,沒有絲毫懈怠。

非正常死亡,手機會被徹查,包括不限於通話記錄,微信聊天記錄,瀏覽記錄,購物記錄等等。

所以網上才會有那句玩笑話:彆查了,我是自殺。

後邊還有一句: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啊。,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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