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多種假設(2 / 2)

“如果二十年,三十年前,甚至四十年前他們相互認識,後來因某個特殊原因形同陌路的話,那就不可能查到了,時間太久。”

“陳組長,如果你還是堅持追查共同點的話,我覺得還是要從其他方麵入手,時間跨度不要太長,事倍功半啊,到最後很有可能是無用功。”

“這家夥,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再次動手。”

陳益點頭:“孔隊長放心,我心中有數。”

“此案,其實您已經查的夠全麵了,我能做的不多,目前來看,共同點是一方麵,另一方麵就是……凶手的作案方式了。”

聞言,孔漢勇有些驚訝:“你要從作案方式,去找到凶手的行為動機所在?”

“靠什麼?”

陳益:“犯罪心理學。”

這五個字讓孔漢勇沉默了一會,隨即歎道:“當年我師父,可沒教我這玩意,他告訴我說看得見的線索永遠是最重要的,一切證據說話,一切現場發聲。”

“但是,沒有線索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該怎麼辦呢?”

“陳組長,你們是新一代刑警,知識更加豐富,技術更加高明,想法也更加前衛,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到。”

“不過你既然提了,我還是想聽一聽。”

陳益點頭:“我也想和孔隊長交流一下,因為這個案子隻有您最熟悉。”

孔漢勇沒有否認。

對此案的熟悉度他認第二的話,恐怕隻有凶手敢認第一。

陳益:“孔隊長,從作案方式去分析凶手的行為動機,有兩種方式。”

“第一,是假設正推,第二,是據果反推,兩種方式都可以,我個人比較習慣第一種。”

“先假設凶手具備反社會型人格障礙。”

“這種人格障礙,是對社會影響最嚴重的類型,特征具備高攻擊性,缺乏羞慚感,行為完全受動機驅使,無法控製。”

“若是此種情況的話,我們就要考慮到凶手性格形成的誘因,一般來說有三種。”

“第一,家庭成長環境的不良。”

“第二,父母教育方式的不當。”

“第三,在成長過程中,身心嚴重受挫。”

“我們姑且認為,凶手三者同時具備,導致他仇恨社會,開始發泄心中的憤怒。”

“那他為什麼要選擇泥土埋人,鐵鍁擊打,受害者麵前放置鏡子的方式呢?”

“奇怪的行為總有解釋,來自於早年的心理成長,比如,他被人這麼虐待過,要用同樣的方式去發泄回來。”

“孔隊長覺得呢?”

孔漢勇認真想了想,點頭道:“比較合理。”

“凶手幼年的時候被父母埋在土裡過,或者成長時期被夥伴這樣欺負過,那種牢籠控製的絕望,瀕死的感覺,對他的心理產生了極大的負麵影響。”

“可如果是這樣的話,應該不會有十年的靜默期,殺人是會上癮的,他的作案頻率隻會越來越高,而不是突然終止。”

“而且,作案對象也不至於都選擇中年男性吧?而且其中還有一個散打教練啊,風險太大了。”

陳益:“沒錯,這是其他問題,我們先不考慮。”

“現在我們想第二個假設。”

“假設凶手有著嚴重的心理扭曲,誘因來自於父親,養父,或者叔叔伯伯之類的人群,他們都是中年男子。”

“在這類人群中,凶手遭受了殘酷的虐待,導致心理發生嚴重扭曲,仇恨和誘因一樣的中年男子。”

“他對誘因有著恐懼,不敢麵對,所以將仇恨發泄到了彆人身上。

“隻要是中年男子,他就恨。”

“這種情況下,他出於什麼樣的心理,使用埋人放鏡的作案手段呢?”

“我覺得,要麼和第一種假設一樣,要麼是在電視等媒體上受到啟發。”

“第三種假設,凶手有著表演型人格障礙,殺人為樂,殺人表演。”

“奇怪的作案手段,就是他的表演方式,行為動機來自於外部啟發、自創或者他所期望的真正觀眾。”

“這裡說的真正觀眾,就是造就他人格障礙的主因。”

“第四種假設,凶手是複仇,這種可能性現在相對比較小,因為十幾年前的五名受害者,彼此找不到任何聯係。”

“雖然概率比較小,但理論上存在,比如五名受害者在早年因緣際會聚在了一起,其中包括凶手或者凶手相關人。”

“發生了什麼我們就不用猜了,沒意義,結果就是凶手或者凶手相關人員受到了傷害,這種傷害可能是利益傷害或者人身傷害。”

“如果是利益傷害的話,這第六個人就是凶手,如果是人身傷害比如死掉,這第六個人就是凶手相關人員,此案凶手是為他人報仇。”

“基於凶手作案手法特殊,我認為人身傷害比利益傷害可能性更高,高很多。”

“比如,凶手相關人員死於五人之手,方式和本案的作案手法相同或者相近,之後凶手為報仇,使用相同或相近的方式,殺害了所有參與者。”

聽到這裡,趙啟明看了陳益一眼,他現在似乎明白對方為何能屢破命案,一年火速晉升了。

“孔隊長覺得呢?”陳益最後開口。

孔漢勇這次想了許久,說道:“還有其他假設嗎?”

陳益:“有,凶手是個正常人,高智商瘋子,為了尋求刺激,選擇了一種個人喜歡的殺人方式,滿足自己,也挑釁警方。”

“他不殺女人,隻殺男人,也許是不屑於對弱勢群體動手,期待挑戰性。”

孔漢勇:“這種情況聽起來可能性不大,陳隊長認為哪種假設最符合此案特點?”

陳益搖頭:“我現在無法回答這個問題,需要更多線索。”

“真要說的話,那就是第二種和第四種,凶手不會無緣無故,全部選擇中年男性受害者。”

“並且您剛才也說了,受害者中有一個散打教練,存在高風險。”

“能查到受害者之間的關聯,就是仇殺,查不到,就不是。”

孔漢勇深吸一口氣,道:“雖然感覺對查案沒什麼幫助,但奇怪的是聽你說完,我好像看到了本案的大概輪廓,就是不怎麼清晰。”

“隻要往裡麵填充線索,哪怕僅有一個兩個,案情就能有重大突破。”

“十幾年前省廳的專家也曾經說過類似的話,但沒有你那麼詳細,為此,我還專門去查了收養家庭和孤兒,沒有結果。”

“就是這十年的安靜……到底因為什麼呢?”

陳益開口:“如果是第二種假設,作案不會停止,凶手可能是遇到了治愈心靈的事情,比如戀愛,結婚,生子等,或者失去作案能力,比如受傷,入獄等。”

“如果是第四種假設,那就隻能是失去作案能力或者查人了。”

“查人?”孔漢勇敏銳抓到了這兩個字,“查什麼人?”

陳益奇怪的看著孔漢勇:“當然是查仇人啊,已經假設五人都是陌生人,他就算找到其中一個逼問其他人身份,也不一定有明確結果,隻能查。”

“江城之大,東洲之大,國家之大,世界之大,十年時間不長,人海茫茫找一輩子都有可能。”

孔漢勇點了點頭:“哦,明白了。”

“那陳組長覺得新發生的這起案子,能否算是……突破口呢?”

陳益:“不一定。”

“雖然科技在發展,監控也越來越完善,但相應的凶手也在成長。”

“如果是同一個人的話,我不覺得他能在本案中留下什麼可供調查的線索。”

“唯一對我們有利的是,又多了一個調查對象,多了新的人際關係,深入了解後,也許能有意外收獲。”

孔漢勇:“所以陳組長接下來的方向是?”

陳益:“先查新案死者,確定他最近一段時間有沒有認識不相乾的人,以及他的過往。”

“然後,重啟十五年前案件的調查,嘗試找尋共同點。”

最後一句話讓孔漢勇遲疑:“可是……我們已經……”

陳益猶豫了一下,道:“孔隊長,您當年沒有找到,不代表沒有。”

此話讓趙啟明臉色微變,繼而歎了口氣。

孔漢勇亦是身體震了一下。

話有點刺耳,但有可能是真的。

“很抱歉。”陳益微微頷首。

孔漢勇搖頭:“沒什麼,陳組長,我有什麼能幫到你的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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