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可能就是,凶手將昏迷過去的馮春波扔出了六樓,在此之前用他的鞋,在窗台上印下了腳印。
窗台沒有拖拽痕跡,凶手力氣很大,能將一個成年男子舉起一米以上,且能僅依靠雙臂保持短暫的懸空。
想的不錯,但沒啥用。
此時案情基本明了,這是一起有預謀的凶殺案件,利用鬨鬼的房子先後殺了兩名被害者,一個掐死,一個從六樓扔了下去。
那麼幾個問題來了。
同一起案件兩種不同的作案方式,這是比較少見的,為何不都掐死或者都從六樓扔下去呢?
主臥那邊的窗戶連接的不是高空而是陽台,這倒算是一種解釋。
凶手可能是想讓大家認為,翟琦的死是沒跑成,讓厲鬼給掐死了,而馮春波所在的次臥窗戶連接高空,當他看到厲鬼進了房間,是有機會在驚恐之餘開窗跳樓的。
考慮的再深一點,為什麼一定要把馮春波從樓上扔出去?
兩人都已經昏迷了,殺人的方式很多,凶手卻選擇了最容易暴露的一種。
試想,如果兩名死者都死在床上或者家裡,警方接到報警的速度是非常慢的。
而現在呢,死亡兩個小時刑偵支隊便已經趕到,甚至房東龐茜還親眼看見了馮春波跳樓。
相當危險的作案方式了,真不怕離開的時候被人撞見?
當然,凶手的作案心理現在誰也不知道,行為的古怪有些時候也無法解釋,世界之大什麼人都有,但如果按照正常邏輯推斷的話,這是不合理的。
處心積慮製造了一起謀殺兩條人命,漏洞多也就罷了,不合理性是最致命的。
陳益覺得,這或許會是推進案情鎖定凶手身份的關鍵。
念頭在他腦海中閃過,他沒有再多想,這些都不是直接性線索,現在不必考慮太多,眼下還有更重要的問題。
誰下的安眠藥?怎麼下的安眠藥?
安眠藥來自於桶裝水,誰送的水?
是送來的時候就已經有問題,還是送來之後才有問題的?兩者區彆極大。
前者,那就是外人。
後者,那就是死者的熟人了。
說不定到時候還得去排查水站的送水工,現在水站基本都是送貨上門,服務很好。
見得陳益沉默,何時新知道他在思考問題,便有沒有打擾。
許久之後,陳益開口:“把龐茜的通話記錄調出來我看看,淩晨的通話記錄備注名字。”
何時新:“行,我馬上去。”
陳益坐下來等待。
許久之後,何時新拿著一張打印紙走了過來,將龐茜的通話記錄遞給陳益。
陳益重點關注案發前的時間,發現在今天淩晨,馮春波確實給龐茜打過一次電話,她沒有撒謊。
打電話說鬨鬼讓龐茜過來,當龐茜趕到的時候,就看到馮春波從六樓跳了下來,然後報警。
“你覺得這裡邊有問題嗎?”陳益說道。
何時新點頭:“當然,凶手掐點掐的很準啊,這是最大的問題。”
陳益:“沒錯,當時馮春波還能打電話說明很清醒,那凶手是怎麼判斷死者喝水昏迷時間的?巧合嗎?”
“深夜發現鬨鬼,然後給龐茜打電話,等待期間喝了桶裝水進入昏迷狀態,凶手此刻撬鎖或用鑰匙打開了房門,將兩人殺害。”
“恰好此時龐茜趕到,看見了馮春波從六樓跳下,驚嚇之餘趕緊跑遠報警,趁著這個空檔,凶手逃竄。”
“這麼解釋合不合理?”
何時新:“好像……有點牽強啊,巧合的點太多。”
陳益放下手中的通話記錄,說道:“那就拋開巧合說必然,凶手知道馮春波兩人今天昏迷,也知道馮春波給龐茜打電話,也知道龐茜能看到馮春波跳樓,更知道龐茜會馬上報警,同時有進入房間的鑰匙。”
何時新微愣:“嗯?你的意思是……”
陳益:“縱觀整起案件,分析殺人過程和報警時間,房東龐茜這個女人,問題不小啊。”
何時新跟上了陳益的思路,緩聲道:“自導自演,凶手是龐茜?”
陳益:“先聽聽能不能實現。”
“房間裡的桶裝水是龐茜提供的,她在備用桶裡放了大量安眠藥,計算時間後知道死者今天一定昏迷,所以來到了小區。”
“到了小區後,她用鑰匙打開了房門,再用馮春波的手機給自己打電話,然後殺害翟琦,繼而將馮春波拋出六樓,下樓扔掉作案工具大喊有人跳樓後,最終報警,完全把自己從案件中剔除。”
“怎麼說?”
聽完陳益的話,何時新認真思考了一會,道:“如何解鎖手機呢?”
陳益:“假設她知道密碼,先不管。”
聞言,何時新拿起桌麵上的通話記錄看了看,又回憶龐茜進入小區的時間和報警時間。
“完全有作案條件,比第一種解釋更合理,可是……可是她有這麼大力氣嗎?不像啊,難道有幫凶?”
陳益略微沉默,道:“這算是個問題,掐死翟琦已經很難了,窗台那邊又沒有拖拽痕跡,肯定是強行舉起來扔出去的,力氣不小,龐茜看起來羸弱的很,確實不容易做到。”,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