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不上也罷(1 / 2)

民政局大廳,前來辦理登記的人絡繹不絕,其中既有如膠似漆的新人,亦有若即若離的老夫老妻。

取號!

排隊!

簽署離婚協議!

蓋章!

領證!

當然,領的是離婚證!

幸好甘虹腦子沒抽,沒有在領完離婚證之後,立馬再去領結婚證。

一套流程辦下來沒有超過一個小時,除了工作人員看到離婚協議時略微愣了愣神,怪異的瞧了一眼甘虹之外,並沒有出什麼幺蛾子。

經曆了剛才的嘲諷,甘虹全程冷著臉,領完離婚證,她連個招呼也不打就和張恒一起離開了民政局。

李傑也懶得搭理她,這個女人不值得,反正接下來的日子有她好受的,該做的都做得,剩下的隻需要靜靜等待即可。

公司暴雷、失去性,功能,網貸一百多萬,這三樣事情加起來,足以壓垮對方。

等到一切都被引爆的時候,預想中的房子、車子、票子全都不翼而飛,想必那時候甘虹臉上的表情會相當的精彩。

其實,李傑還是給她留了後路的,甘虹娘家的財力並不差。

如果她能說服家裡人提供幫助,張恒或許能夠渡過這一關,但是這種可能性幾乎為零。

甘虹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利己主義者,倘若她要是知道再過不久張恒就要完蛋,她絕對會毫不猶豫的一腳踢開對方。

退一步來說,即便甘虹對張恒感情很深,不離不棄,但以她在家裡的地位,甘家也不會拿出這麼一大筆錢出來。

李傑剛走出民政局門口,兜裡的電話就響了起來,拿出手機一瞧,屏幕上顯示來電人是李老師,也就是餘晨的班主任。

“喂,李老師,請問有什麼事嗎?”

電話另一端,李老師說話的語氣略微有點衝。

“餘晨爸爸,餘晨今天在學校打架了,而且把彆的小朋友給打傷了,請你立刻,馬上來學校一趟!”

‘原來是這件事。’

原劇中就有這麼一段,餘晨看不過彆的同學欺負好朋友張子銘,於是挺身而出,揮舞著‘正義的鐵拳’揍了他們一頓。

結果呢,哪怕學校老師知道事情的原委,卻依舊不分青紅皂白的讓餘晨道歉。

在李傑看來,餘晨這件事情完全沒有做錯,倘若按照學校老師那套歪理,誰受傷誰有理,那社會豈不是亂套了。

我搶劫,但是我被被搶者打傷了,難不成被搶者還要向對方道歉不成?

李傑根本就沒把這件事當回事,隻是淡淡的回了句。

“好的,我知道了,待會就過來。”

半個小時後,李傑開著車來到了星星小學,老師辦公室他之前去過,循著記憶裡的路線,很快便來到了教師辦公室門口。

尚未走進辦公室,樓道裡便傳來了餘晨和老師爭辯的聲音。

“我沒錯!”

“我就是沒錯!”

“餘晨,你還沒完了是吧?”

走到辦公室門口,李傑敲了敲門。

咚!咚!

“請進!”

一道女聲透過木門傳了出去,語氣中明顯帶著一絲怒氣。

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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