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章 拿到批文(2 / 2)

不過要是被他知道李傑是一個身懷一百多塊錢的‘小土豪’,估計他就不會這麼想了,不狠狠地歹著李傑去老莫搓幾頓,他是絕對不會罷休的。

老莫是四九城第一家西餐廳,是一家俄式西餐廳,人均消費在七八塊左右,在這個月薪僅有三十左右的年代,去老莫吃上一頓,絕對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

…………

翌日,李傑一大早就趕到前門街道辦,現在他手頭上有一百多塊錢啟動資金,用來開個茶攤綽綽有餘。

因為楊建華父親打過招呼,手續辦理的很順利,李傑如願的拿到了擺攤資格,這個茶鋪是掛靠在街道辦名下的。

期間還發生了一個小插曲,負責辦理手續的人居然是昨天剛見麵的左小白。

李傑先前還奇怪楊建華為什麼會帶著左小白一起碰頭,他又不是那種多嘴的人。

現在,全明白了,原來左小白是在前門街道辦上班。

朝中有人好辦事,雖然左小白的性子比較清冷,但是辦事卻很麻利,半天就把手續給辦好了,還帶著李傑去前門大街看了下攤位地點。

攤位的地理位置很好,就在前門樓子底下,人流量很大,顯然是精心挑選過得。

正事辦好,李傑迅速的召集了三個事先說好的小夥伴,兩個是上次知青聚會的同學,一個叫方元,一個叫周桐。

他們和原主一樣,都是工人家庭出身,也沒什麼門路,回城這麼長時間了,一直沒等到分配工作。

因此,李傑幾乎沒有花費什麼力氣就說服了他們。

另外一個人是原主的鄰居姚廣文,住在同一個胡同,打小一起玩到大的,不過他並沒有在原劇中出現過。

街道辦雖然給了批條,但是除了批文之外,啥都沒有,座椅、板凳、茶桌、茶桶、茶壺、茶杯、茶葉全都靠李傑自己去買。

另外,每個月還要固定上繳三十塊錢的利潤給街道辦。

雖然條件比較苛刻,但是尚在李傑的接受範圍之內,他本來做這件事的初衷就不是為了賺錢。

何況一個月上繳二十三快錢在他眼裡也不算多,大碗茶的成本很低,一碗茶的利潤起碼在50%左右。

以前門大街的人流量,從早上六點到晚上十一點,賣個千把碗不是什麼大問題,畢竟這是蠍子拉屎,獨一份。

壟斷的生意在不賺錢,不如找塊豆腐撞死得了。

接下來幾天,李傑帶著三個小老弟把該置辦的東西都給置辦齊了。

彆看這些東西很不起眼,但是真買起來還是花了不少錢,總共花了近一百塊錢才買齊,這些錢全都是李傑一個人出的,剩下的三個人隻出了力氣。

——————

PS:這一章刪刪減減寫了好幾遍,本來的劇情是安排左小白出場的,但是寫完之後又覺得莫名其妙出現的人物大家沒有代入感,就把她的戲份給刪了。

原著中的女角色不多,想從中選個女主角出來有點難,除了蘇萌之外,剩下戲份多的隻有關小關和蔡曉麗,大家更傾向誰?

PS2:今天估計碼不了第三章了,隻能順延到明天了,~~(╯﹏╰)b

.yetia69010/25805606.html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yetia。何以笙簫默小說手機版閱讀網址:m.yetia,找書加書可加qq群887805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