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重操舊業(2 / 2)

其實,李傑在主世界的時候是寫過網絡的,不過時間很早,零幾年上學的時候寫的,為了多掙點生活費。

如果按照網絡曆史劃分的話,那時候應該是屬於上古年代。

他清楚的記得第一筆稿費是513塊,當時還沒有支付寶、電子銀行什麼的,提現全靠網站編輯彙款。

等到畢業參加工作,空閒時間越來越少,李傑就沒有繼續寫了。

雖然沒有繼續寫,但是李傑一直有關注網絡,偶爾還會找幾本書看一看,當做工作之餘的放鬆。

李傑寫的目的有兩個,一是為了賺錢,二是為了暗中幫助一下鐘曉芹。

原劇中鐘曉芹靠著寫賺了一百多萬,這段劇情簡直非常不合理。

先不論鐘曉芹能否一書封神,即便她是那種‘天才作家’,也不可能在那麼短的時間內,賺到一百多萬。

一個作品,從誕生,到完稿,再到版權開發,這一切都需要時間。

除非那些成名的大神作家,否則一個新人作家,哪怕一書成名,版權開發也不會有那麼快,版權費也不會那麼高。

正常情況下,改編方購買版權,大部分都是先付一筆預付款,等到確認開發之後,再補齊尾款。

其中的時間單位是以年來計算的。

何況,鐘曉芹寫的更像是心情隨筆,篇幅也不長,想要憑借這樣的書,一書封神並且拿下一百多萬的巨額版權費用。

這已經不是金手指了,而是金象腿。

在正式寫之前,李傑花了一番時間,仔細研究了一下這個世界網絡的風向。

總體而言,在這個世界的龍頭網站奇點上,類似的無腦小白文已經不吃香了。

考慮良久,李傑緩緩敲擊著鍵盤,片刻後,‘詭秘之主’四個字出現在了電腦屏幕上。

副本世界的錢財沒法帶出去,李傑自然是能不費腦子就不費腦子,以他的記憶力和文字功底,把這部超人氣作品搬運到這個世界,完全不是問題。

由於有著完整的大綱以及劇情脈絡,李傑搬運起來幾乎跟抄寫差不多。

短短的一個小時,5萬字的內容便‘寫’好了。

如果依照目前的速度,隻需要不到半個月的時間,李傑就能把整本全部碼出來。

到時候,上架前每天一萬字更新,上架之後,每天更新五萬字,三個月之內完本。

既有質,又有量,此書不火,天理難容!

劈裡啪啦!

房間裡隻剩下鍵盤的敲擊聲,倘若有人旁觀,就能驚訝的發現,原來人的手速居然能這麼快,簡直都快到有殘影了。

關鍵,竟然還這麼持久!

李傑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搬運上,寫的很快,也懶得去分章了,索性以一萬為一個章節,免得上傳之後被讀者老爺們說短。

一萬字一章,誰也不能說我短!

從上午到下午,短短的六個小時,李傑直接寫出了三十萬字,一天的碼字量都能頂的了某些短小精悍的作者一個季度。

可惜,就是有點費鍵盤。

他停下來不是因為累了,而是因為鍵盤被敲壞了,畢竟‘原身’買的隻是普通鍵盤,無法承受得住如此狂猛的敲擊速度。

新買的鍵盤,明天才能到。

正好,高強度的寫了一天,李傑的肚子也有點餓了,中午吃的那點東西早就被消化了,於是便闔上電腦,直接出門覓食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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