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現狀(2 / 2)

救下候貴平之後,事情雖然也很難辦,但是起碼可以讓悲劇少一點。

至於,卡恩集團的問題可以慢慢來解決。

在不付諸‘暴力’的情況下,短時間內是沒法扳倒卡恩集團的。

卡恩集團雖然是這些悲劇的直接操縱者,但是它並不是重點,卡恩集團之所以敢如此的肆無忌憚,其背後的力量才是重點。

不解決其背後的勢力,是不可能扳倒卡恩集團的。

現在的時間節點是03年,距離候貴平的死過去了將近兩年的時間,關於他的死,已經是無可挽回的事情了。

李傑現在能做的就是儘量不讓更多的人因為候貴平案而死。

按照原本的時間線,大概在7月份左右,候貴平的女友李靜會找到原身,指出候貴平是被謀殺栽贓的,並不是屍檢報告中的溺水而亡。

候貴平和原身是同一所大學的學生,雖然在學校的時候兩人並不熟悉,但是這件事情還是立馬吸引了原身的注意。

第二天,原身便趕往平康縣刑部調取候貴平案的材料(卷宗、屍檢報告之類的),但是平康縣刑警大隊長李建國(正科)卻拒不配合。

一開始,原身並不知道李建國和幕後黑手是一夥的,隻當對方不想一樁陳年案件被重啟調查。

這種想法很正常,畢竟這是一件刑事案件,不僅死了人,而且還是兩年前的暗自,如果被翻案,他肯定是要受處分的。

雖然在李建國那裡吃了閉門羹,但是原身並沒有就此放棄調查,他轉而去了法醫部門找到了鑒定中心主任陳明章,想要從對方手中拿到屍檢報告。

結果陳明章不僅支支吾吾不給,最後更是獅子大開口要價1000塊。

(1000塊相當於03年原主一個月的工資,陳明章是一個知情者,他知道屍檢報告被篡改,之所以獅子大開口,主要是為了讓原主知難而退,因為他知道這件事情背後非常不簡單,一個小小的副科根本沒有資格參與進去)

原主最終交了錢,順利的拿到了原版質檢報告,令他沒想到的是,這個‘貪財’的法醫竟然又把錢還了回來。

不僅還了錢,而且還告誡他儘量不要碰這個案子,因為這件案子背後的水很深。

直到吳愛可說出她的父親是清州市都察院副檢察長,陳明章方才停止勸阻,轉而意味深長的說了一句。

“這就有的玩了。”

屍檢報告是一條非常重要的線索,原版的屍檢報告中明確的記載了候貴平不是死於溺水,而是死於窒息。

雖然溺水最終也是因為缺氧而窒息死亡,但是在鑒定學上溺水和窒息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溺水死亡的人肺裡會有大量的積水以及少許的水草、泥沙等異物,而窒息死亡後拋屍入水,肺部隻會有少量的積水,其他的胃部、腸道表現和溺水死亡也是截然不同。

刑部出具的屍檢報告中,候貴平的死亡原因是溺水,而原版的是窒息。

這一線索恰恰證明了李靜所說的都是真的,候貴平案不是一起簡單的畏罪自殺案。(篡改的簡報中顯示,候貴平強劍了一名女性,恰好被人發現,之後畏罪潛逃,不慎溺水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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