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意向(1 / 2)

李傑說的並不是一句空話,也不僅僅隻是安慰吳副檢,僅憑一份舉報信以及一張照片,想要扳倒夏立平,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那張照片隻能證明夏立平和孫傳福等人一起吃了飯,其他的根本無法證實。

吃頓飯能代表什麼?

什麼也證明不了。

卡恩集團作為一家上市公司,和當地領導吃頓飯是一件在正常不過的事情。

至於候貴平所寫的舉報信,就更加無法證實什麼,因為他沒有證據,類似這樣的舉報信每年不知道要收到多少,如果每一封都派人調查的話,檢察機關還怎麼正常展開工作。

何況這封舉報信還涉及到分管政法工作的夏立平,雖說都察院受雙重領導(當地以及上級機關),但是去查頂頭上司,絕大部分人都沒有這個魄力。

“唉。”

吳副檢長歎了一聲,搖了搖頭。

“小江啊,今天把東西交給你,也算是了卻了一樁夙願,我希望你謹慎的使用這份證據,沒有百分百的把握,千萬不要暴露出自己的意圖。”

“恩,我知道的。”

不用吳副檢提醒,李傑也知道該怎麼辦,以他目前手上掌握的證據,隻要上層下決心查,夏立平絕對跑不了。

單單那個孩子,就足以讓他失去現有的一切。

“你辦事我還是放心的。”吳副檢滿意的點了點頭,旋即問道:“對了,再過不久你們就要去燕京了,你想好去哪個部門了嗎?”

李傑沉吟片刻道:“我想去反貪局。”

“反貪?”

吳副檢挑了挑眉,李傑的這個選擇顯然有點出乎他的預料之外。

反貪局是都察院的內部機構,其職權主要是辦理對郭嘉機關工作人員的貪汙、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

而且,通常反貪局的名氣要比都察院的要大。

簡而言之,反貪局就是專門查貪官的。

既然是查貪官的,在調查過程中免不了會受到諸多的誘惑,吳副檢雖然沒有具體從事過反貪工作,但是卻見過很多。

平心而論,反貪局並不是最理想的工作崗位。

首先,第一點反貪局每年都有辦案指標,辦理的案子大多都是受賄案,這種案子在業內有一個戲稱,大家都稱之為‘四知案件’,即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調查取證難度很大,基本上隻能靠口供,其他證據非常難找,因為貪官們大多隻收現金、黃金等不記名等價物,不接受轉賬,在銀行裡掉不出流水記錄。

其他的固定資產、股權之類的就更加難查了,大多都是尋找沒有社會關係的第三方代持,根本查無可查。

因此,口供就成了唯一的突破口。

另外,這類案子的調查周期通常都很長,半年、一年純屬常態,而且還要經常出差異地辦案。

當然,乾反貪工作的優點也很多,每辦一件案子,尤其是大案,成就感特彆足,就跟打了勝仗似得,同時反貪部門也比較容易出成績,晉升速度會快很多。

綜合而言,去反貪部門是一個不好不壞的選擇。

得!

得!

吳副檢緩緩的敲擊著桌麵,凝神細想了一會。

“這件事你和愛可商量過嗎?”

李傑點頭道:“我們商量過,愛可也同意。”

“嗯,我知道了,回頭我給你們運作一下試試看。”

雖然吳副檢心裡覺得這件事多半能成,但是還是習慣性的給了一個模棱兩可的回答。

另一邊,美居酒店內的一間包廂內。

此時包廂內的氛圍很壓抑,夏立平正大發雷霆,隻見他伸手指著李建國的鼻子。

“你這個大隊長是怎麼辦事的!”

“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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