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懷疑!(2 / 2)

第一個。

第二個。

第三個。

第四個。

第五個。

李傑就好像是親眼看過他們的犯罪過程一樣,審訊效率極為驚人,很快便突破了嫌疑人的心裡防線,而且方式還不帶重樣的。

由於李傑之前一直乾的是跟蹤的活,加上又是新來的,大家對於他的了解太少。

直到他突破了一個又一個嫌疑人的心理防線,大家方才重新審視這位新來的同事。

撿到寶了!

這個叫‘江陽’的年輕人,簡直就像是會讀心術一樣!

鑒於李傑的出色表現,侯亮平對他也是大為改觀,雖說以他們掌握的證據,嫌疑人開口是遲早的事情,但是快一點難道不好嗎?

審訊工作越順利,他們就能越早的結案。

為了辦這起案子,一隊的人整整半年沒有放過假了,越早結案,他們就能越早的休假!

提前休假,不香嗎?

取證工作結束,剩下就是出具結案報告,依據嫌疑人的犯罪事實不同,該起訴的起訴,該監視的監視,該放人的放人(配合調查的)。

後續流程零零總總又忙了小半個月時間,所有工作做完,一隊的人終於迎來了久違的假期。

放假前,侯亮平請了小隊全體人員聚餐,一是為了慶祝案子順利結案,大家的檔案上又添上一筆輝煌的戰績,二來是為了歡迎兩位新人。

…………

另一邊,平康縣。

一個月前,李建國的屬下查到了一條關鍵性線索,灰色襯衫和灰色夏利,在那之後,他便調集絕大部分資源進行深入調查。

皇天不負苦心人,曆時一個月,他終於摸到了‘嫌疑人’的尾巴。

雖然時間過去太久,已經沒了實質性的證據,但是JC辦案才講證據,他又不是辦案,隻要是懷疑就夠了!

什麼證據,不重要!

重要的是能夠給夏知州一個交待!

一個月時間,綜合多方調查,李建國將‘江陽’鎖定為‘嫌疑人’。

其實,早在大半個月前,李建國就排除了另外一位‘嫌疑人’,因為根據反饋結果,丁春妹失蹤那一天,公訴科的劉鑫並沒有去過苗高鄉。

當天,劉鑫從看守所離開之後就驅車回家了,然後就帶著老婆一起回了老丈人家,在那邊待到很晚才回家,他沒有作案時間。

排除掉劉鑫,暫時隻剩下‘江陽’一個嫌疑人,於是李建國便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江陽’身上。

起初,他隻是有所懷疑,隨著調查越來越深入,他幾乎可以斷定!

丁春妹失蹤就是‘江陽’乾的!

即便不是,也肯定和他脫不了關係!

因為,這名檢察官曾經在苗高鄉出現過!

這絕不是巧合!

哪怕沒有證據,但是李建國的直覺告訴他,事情就是這名檢察官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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