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提議(2 / 2)

無論是放棄那一個,都是極為艱難的抉擇。

如果周秉義和郝冬梅現在就確定關係,他日後就不用為此煩惱了。

至於,貿然插手兩人的軌跡,會不會導致未來發生變化。

關於這一點,李傑一點也不擔心。

有他在,就是保障。

即使郝冬梅的父母日後沒有被平反,他也會想辦法幫襯周秉義夫婦。

畢竟,一筆寫不出兩個周字。

“秉昆,彆鬨!”

那頭,眼看弟弟還要再說,周秉義連忙又瞪了弟弟一眼,沒好氣道。

“哥,我不是在鬨。”

李傑故意裝作沒聽到畫外音,自顧自的說道。

“你看啊,你和冬梅姐是對象吧?”

“你們兩個都愛著對方,而且彼此都認定了對方。”

“詩經裡有句話叫什麼來著?”

說著,李傑露出一副思索的模樣,而後一拍腦袋。

“對了,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這句話用在你們身上,在合適不過了吧?”

李傑一邊說著,一邊瞪著小眼睛,含笑道。

“要我看啊,先把事辦了,正好大家都在,順道把喜酒也喝了。”

“胡鬨!”

忽然間,周誌剛猛地一拍桌子。

起初,他還覺得小兒子說得對,冬梅這姑娘,他滿意的很,如果她願意嫁到他們周家,他心裡是一萬個願意。

但聽著聽著,他便發現小兒子越說越離譜,竟然直接扯到了喝喜酒上去了。

冬梅的父母都不在身邊,就這麼直接定下,像什麼話?

傳出去,彆人會怎麼看他們家?

“秉昆,你給我閉嘴。”

另一邊,李素華也覺得兒子有點過分。

雖然她文化不高,但她是女人,她知道結婚對於女人意味著什麼。

冬梅現在孤身一人,就這麼定下來,不是欺負人嗎?

“爸,媽,我說錯什麼了?”

李傑一臉‘委屈’的解釋道:“我的意思是讓大哥和冬梅姐先把名頭定下來。”

“喜酒是訂婚酒。”

“等冬梅姐爸媽平反了,兩家人一起見一麵,然後再正式喝喜酒。”

此話一出,李素華最先沉默了下來,她想著,如果隻是訂婚的話,好像也沒什麼不好的。

畢竟,訂婚不是結婚,大兒子和冬梅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隻是礙於冬梅父母的原因,兩人才一直拖著。

與此同時,周誌剛也沒了剛才的氣勢。

‘訂婚?’

‘好像也不是不行。’

另一邊,趁著沉默的間隙,周秉義偷偷地瞄了一眼身旁的郝冬梅,他想看看冬梅聽到這話會是什麼反應。

好巧不巧的是,郝冬梅也想看看他的反應。

兩人的視線在空中交彙,然後又非常有默契的錯開了。

不過,雖然隻是對視了一眼,但兩人都知道了彼此的心思。

毫無疑問,他們都認定了彼此,一生一世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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