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請客吃飯(2 / 2)

蔡曉光愛周蓉愛到了骨子裡,起碼目前是這樣。

反倒是周秉義和郝冬梅那邊,他要多費一點心。

畢竟,郝冬梅的情況特殊,她現在的成分不是很好。

在這個年代,成分不好,很多路都被堵死了,確實需要更關注一點。

隻是他們去的地方太遠,以目前的情況,李傑頂多也隻能多寫幾封信,遠程幫扶幫扶。

沒過多久,在周父的催促下,周蓉不情不願的出了門。

她是騎車出門的,蔡曉光上班的地方離光字片有點遠,走路過去實在不方便。

周蓉前腳出門,李傑後腳也跟著離開了家。

不過,他和周蓉去的方向不一樣,周蓉是往西,他是往東。

進入副本後,他一直沒忘記一件事。

找到鄭娟,避免她卷入塗誌強的事情裡。

鄭娟的悲劇始於和塗誌強的婚姻,如果她不和塗誌強結婚,她就不會認識水自流和駱士賓。

不認識他們倆,鄭娟也就不會遭遇後續的不幸。

李傑仔細的看過原劇,劇中塗誌強被槍斃的布告下麵標明了日期。

1972年11月7日。

這是塗誌強被槍斃的日子,被槍斃之前,塗誌強和水自流說的最後一句話是‘鄭娟懷孕了’。

水自流聽到這話,頓時什麼都明白了。

雖然他很清楚這孩子不是塗誌強的,也不是他的,但鄭娟畢竟是塗誌強的妻子。

在外人眼中,這孩子就是塗誌強的。

身為塗誌強的親密友人,水自流認為他有必要照看一下鄭娟以及她肚子裡的孩子。

哪怕隻是他們隻是塗誌強名義上的妻子、孩子。

鄭娟72年懷孕,而現在還是68年,中間還有四年的時間,按照常理推斷,現在的鄭娟應該還沒嫁給塗誌強。

根據李傑的走訪,事實也正如他所料。

現在的鄭娟彆說嫁給塗誌強,他們現在連認識都不認識。

約莫一刻鐘後,李傑來到了一處胡同,這胡同肉眼可見的要比光字片破敗的多。

這很正常,光字片附近住的基本都是正兒八經的工人。

六七十年代的工人,地位可是很高的,而且還是鐵飯碗,除了犯法或者違背公序良俗,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否則,哪怕是廠長也沒法開除任何一個人。

另外,工人的收入也高,還穩定,並且廠裡什麼都包,所以工人是敢花錢的。

反正看病、子女教育都有廠裡兜著,沒了後顧之憂,消費熱情自然被激發出來了。

這便是光字片房子更好的原因。

順著胡同繼續往前走,經過幾個彎,李傑來到了一個拐角,這裡的房子明顯比入口處更差了一些。

房頂用的不是瓦片,而是價格更便宜的毛氈。

得!

得!

李傑不緊不慢的走到一處破舊的房子前,這間房子門口堆著不少雜物。

雜物堆裡,一個小男孩正席地坐在一塊破毛氈上,他低著頭,手上捏著一塊綠色的圓蓋,專心致誌的打磨著。

聽著腳步聲越來越近,小男孩猛地抬起頭來,半眯著眼睛,看向了來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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