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家底(1 / 2)

聽完這段話,李素華的眼眶不自覺的濕潤了幾分。

女兒長大了啊!

她倍感欣慰,不過,錢的事她早就考慮好了,他們家裡的條件確實不算好。

但秉義結婚怎麼也不用女兒和小兒子出錢。

如果傳出去,這像什麼話?

“你有那份心就好。”

李素華笑著擺了擺手:“錢的事,不用你們瞎操心, 你大哥結婚的錢,咱家還是拿得出來的。”

說著,李素華若有深意的笑了笑。

“彆說是你大哥了,哪怕是你和秉昆明天也結婚,咱家也不會缺錢的。”

以前,周家的日子過得確實苦,以周誌剛的收入水平,他們家的日子不該怎麼苦才對的。

之所以如此,完全是為了攢錢。

餓怕了的人都有一個習慣,攢糧食,手裡有糧,心裡不慌,窮怕了的人同樣也是如此。

手裡有錢,心裡不慌。

這些年,周誌剛和李素華不僅養活了三個孩子,還攢下了不小的一筆存款。

多的不敢說,千把塊還是能拿出來的。

即使現金不夠,李素華也不是沒辦法變出錢來,他們家有一個傳家寶,一隻正圈口的冰種翡翠手鐲,陽綠的那種。

雖然現在翡翠賣不上價格,但以那支鐲子的品質而言,抵押個一兩千還是沒問題的。

若是放到後世,陽綠的冰種翡翠手鐲,單個價值最少也是七位數起步。

(這裡稍微修改了一下,劇中周秉昆拿出的翡翠手鐲, 如果是真的, 少說也得幾千萬,過於誇張了。)

“媽!”

周蓉嬌喝一聲,怎麼說著說著就扯到她頭上來了?

“我今年才幾歲啊!”

李素華眉頭一挑,斜著瞥了她一眼。

“幾歲?虛歲二十,也不小了。”

“不理你了。”

周蓉小聲嘀咕了一句,然後扭頭便躲進了房間。

催婚這種事,她應付不來。

眼看女兒跑了,李素華的目光幽幽地轉到了李傑身上,看到這眼神,李傑尷尬的擺了擺手。

“媽,我今年才十九啊,催婚也太早了。”

聽到這話,李素華仔細想了一下,好像確實是這麼一回事。

十九歲,還是個孩子,確實太小了一點。

“誰催你了。”

李素華沒好氣的瞪了李傑一眼,而後朝他招了招手。

“過來,給你哥回封信。”

“誒, 來了。”

李傑聞言乖乖的爬上炕, 等他上了炕, 炕上的桌子上已經擺好了紙和筆。

“我說,你寫。”

李素華敲了敲炕上的小茶幾。

“秉義,你的信娘看到了,你這孩子,結婚這麼大的事,怎麼也不提前和家裡商量商量呢……”

信的開篇,李素華直接劈頭蓋臉的說落了大兒子一通,訓斥周秉義不該就這麼草率的和郝冬梅結婚。

當然,話雖然是這個話,但仔細一琢磨,理卻不是這個理。

如果真的不同意的話,李素華為什麼要隨信帶上彙款單?

而且還要寄上一些吉春市的特產。

雖然信中的很多東西還沒買回來,但這並不影響李素華的發揮。

訓斥那是應該的,她這明顯是做給兒媳婦看的。

李素華雖然沒讀過什麼書,但生活已經足夠賦予她應有的智慧,打個巴掌再給個甜棗,這種淺顯的道理她還是懂的。

最後,她又埋怨了一番周秉義,埋怨他婚禮辦得太突然,並且要求他什麼時候有假期儘快回來一趟,然後在光字片把婚禮給補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