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林兆生的計劃(1 / 2)

精打細算是很有必要的,林兆生的工作很清澹,隨之而來的便是收入不高。

老林的收入堪堪達到安寧市在崗職工的平均收入,一個月工資也就兩千出頭一點點。

兩千塊,養活一家三口,雖然不用交房租,但生活水平也算不上太好,也就溫飽的水平。

如今,家裡買菜做飯的活已經被李傑包了,每天老林會給他三十塊錢,這包含了三個人的早飯、中飯和晚飯。

人均十塊錢,不算多,也不算少,頓頓大魚大肉,肯定是彆想了,但每天開葷還是不成問題的。

回去的路上,小朝夕一直很沉默,包括之前在菜市場的時候也是如此。

沉默寡言,是她的習慣。

哪怕李傑和她朝夕相處了一個多月,小朝夕和他的交流仍然不多。

有什麼事,她還是喜歡藏在心裡。

兩人回到家,李傑拎著剛買的菜進了廚房,小朝夕放下書包來到餐桌前,然後從書包裡依次拿出課本。

她要看書!

實驗中學的老師授課速度比紅星小學的老師快得多,第一次接觸,小朝夕明顯有些不太適應。

儘管她想過自暴自棄,但暫時還沒下定決心。

該學,還是要學的。

不多時,廚房裡傳來一陣叮鈴哐啷的響動,小朝夕轉頭朝著廚房看了一眼。

緊接著,她的嘴角緩緩勾起一抹笑容,她並不覺得這響聲煩,反而很喜歡聽到這聲音。

她喜歡家的味道。

李傑做菜的速度很快,沒等林兆生下班,他已經把飯菜做好了,且端上了桌。

兩人並沒有等林兆生一起吃飯,他下班的時間太遲,林兆生老早就打過招呼,讓他們先吃,留一口給他就行了。

今天的飯菜尤為豐盛,因為今天的日子很特彆,開學第一天,從今天開始,李傑和小朝夕就正式成為初中生了。

紅燒肉、大煮乾絲、虎皮青椒、西紅柿蛋湯,三菜一湯,雖然每盤菜的份量都不多,但品種多。

再配上李傑的手藝,這頓飯絕對算是超額了。

每天的晚餐時間,都是小朝夕最幸福的時刻之一。

‘花卷’做的飯實在是太好吃了。

美美的吃完晚飯,小朝夕主動起身開始收拾碗快,做飯是花卷的,洗碗是她的。

收拾完碗快,小朝夕又回到餐廳,繼續溫習功課,雖然李傑不需要溫習,但他還是加入其中。

小孩子的自製力通常比較差,如果一個人在學習,另外一個卻在旁邊玩,要不了多久,學習的那個孩子的注意力就會被轉移。

人一旦認真起來,時間就會過得很快。

天色慢慢暗了下來,屋裡的燈也被打開了,沒過多久,門外就傳來了摩托車的轟鳴聲。

林兆生一進家門看到倆孩子趴在桌上學習,嘴角不禁揚起了一絲微笑。

放學了還不忘學習,而且還不用家長督促,這樣的孩子,哪個父母會不喜歡?

看到菜罩裡的飯菜,林兆生的嘴角又往上揚了幾分。

‘花卷’這孩子太讓他滿意了!

不僅承包了買菜做飯的活,關鍵這孩子做飯還很好吃,另外,這孩子年紀雖然比朝夕小,偶爾還咋咋呼呼的。

但關鍵時刻,這孩子還是很靠譜的。

夕夕有這樣一個‘弟弟’,簡直是好到不能再好了。

“林叔。”

“爸!”

眼看林兆生回來了,李傑和小朝夕分彆喊了他一聲。

“看書呢?”

林兆生笑吟吟的點了點頭,踱步來到近前,隨後摸了摸小朝夕的腦袋,語氣溫柔道。

“今天第一天上課,感覺怎麼樣,適應不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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