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隱憂(1 / 2)

“爹爹,我錯了!”

看到丁謂的那一刻,丁玘骨頭一軟,撲通一聲跪倒在了地上。

砰!

然而,丁玘的認錯非但沒有起到作用,反而讓丁謂愈發憤怒,隻見他舉起手上的棍棒,砰的一聲打在了丁玘的肩上。

“啊!”

突遭重擊,丁玘隻覺得一股鑽心的疼痛從肩膀處傳來。

下一秒,丁玘整個人蜷縮在地上,一隻手牢牢地捂住肩膀,一隻手死死地護住腦袋。

“爹爹饒命。”

砰!

砰!

砰!

這一次,丁謂是發了狠,任憑丁玘如何求饒,他都是不管不顧,隻是一棍又一棍的砸在丁玘的身上。

自己怎麼生出了這麼個東西?

偷誰不好?

竟然偷到了劉德妙身上!

劉德妙,是能偷得嗎?

連他自己都不敢去碰,結果倒好,這個小畜生卻將爪子伸到了劉德妙身上。

在連續的棍擊下,很快,丁玘就被打得不成人樣了,頭上不知鼓起了多少個包,身上的衣物也被血跡所染。

此時,丁玘哪還記得先前的承諾,他現在連自己都顧不上了,哪有功夫去為劉德妙討饒?

呼哧!

呼哧!

其實,打人也是一件極為消耗體力的事,不多時,丁謂就開始喘起了大氣。

緊接著,他手上的動作也跟著慢了起來。

與此同時,理智也慢慢的恢複了過來。

望著躺在地上,滿身血汙的兒子,恢複理智的丁謂,心頭狠狠地跳動了數次,就像是被人狠狠地錘了幾拳。

不過,一想到丁玘做的那些事,他又覺得丁玘不值得可憐。

倘若此事被宮裡,或者他的政敵知道,丁玘絕對完了。

甚至,不止是丁玘,連他也得完蛋。

隨後,丁玘多半是先流放,然後是編管,最後待到風頭過了,丁玘大概率會被‘病死’。

眾所周知,宋朝有著‘不殺士大夫’的潛規則。

即官員,準確來說是文官犯了罪,隻要不是謀逆之類的大罪,其結果多是流放。

而流刑又可以大致分為兩類。

一種是編管、羈管類,其中編管相對較輕一些,隻是發配某某地,並安排看守人員,犯官的活動範圍僅限於某某地。

至於羈管,量刑更加重一些,連活動的自由都會被剝奪,大致是發配到偏遠地區。

然後由專人看押,連門都不給出,日常吃食,也是由專人送達。

簡單來說,羈管更像是坐牢。

另外一種流刑則是安置、居住。

這一類和編管、羈管最大的區彆是不除名,即不奪官身,隻是授予司馬、彆駕之類的散官。

除此之外,安置和居住也不需要定期去地方親民官那裡報道。

就像是寇準之前以雷州司戶參軍的身份遠貶雷州,便屬於安置的一種。

當然。

政策是政策,執行是執行。

名義上犯官不會死,但實際上卻另有操作空間。

比如,太宗時期,秦王趙廷美犯了‘謀逆’的大罪。

考慮到秦王是自己的親弟弟,太宗為表仁義,便將秦王發配到房州安置,準許子女隨行。

再之後嘛,宋太宗仍然覺得不安心,於是便特地給房州的正副長官賜了金銀,美其名曰‘好好照顧秦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