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禁鹽(1 / 2)

自晚唐至今,陝西沿邊地區的民眾所食之鹽,基本以青白鹽為主。

並且因為靠近西夏的緣故,青白鹽的價格始終很穩定,淳化年間,一斤青白鹽大概十五文左右。

至今,幾十年過去,青白鹽的價格仍在十五文左右波動。

反觀解鹽,即使宋廷令商賈入中解鹽,加上運費等開支,一斤解鹽的價格也要二十五文左右。

十文的差價,看似不高,但鹽是生活的必需品,二十五文和十五文,價差接近一倍。

邊地的邊民,日子過得本就不富裕,很多邊民都無法接受一斤十文的差價。

十文的差距,也是丁謂等人忽視的緣由所在。

十文?

對於邊民而言,這個數字代表著什麼,他們壓根就不知道。

區區十文錢而已,完全無關大局。

一斤鹽二十餘文,難道還不夠便宜嗎?

“運鹽之費,行百裡,陸運每斤四錢,水運每斤一錢。”

“環州距解州千餘裡,全程幾乎皆是陸運,若商人請解鹽的價格定在12錢一斤,每斤鹽的運輸損耗當在十幾錢一斤。”

“如此,環州之民夠鹽的價格當在三十文左右一斤。”

“諸卿可知,三十文一斤與十五文一斤的區彆?”

眾臣聽到這話,頓時陷入了沉思。

官家為何偏偏要以環州為例,從解州運往環州,每斤鹽的價格確實要加十幾文。

可環州之民,沒必要以解鹽為生啊?

商人也沒必要於環州賣高價鹽。

一切如常,不就行了?

商人請的解鹽,完全可以賣到其他地區。

青白鹽的便宜是相對的,邊地那邊便宜,因為西北邊地離西夏近,一旦離開了邊地,青白鹽也就失去了價格優勢。

因此,解鹽是不愁銷路的。

‘難道官家要重啟禁鹽之策?’

一念及此,丁謂不禁暗暗叫苦。

昨日雷押班也沒提到這一點啊!

禁鹽?

官家不知淳化年間禁鹽的惡果嗎?

另外,禁鹽的事,不止太宗乾過,先帝也曾經搞過一陣。

有了淳化年間的教訓,之前犯的錯,先帝當然不會再犯。

鹹平年間,陝西邊地也一度禁鹽,為了解決解鹽抵邊價格過高的問題,朝廷不得不給予商人一定程度的加繞。

最終以中央補貼的形式,降低了解鹽的銷售價,幾乎令解鹽和青白鹽價格齊平。

然而,此類做飯不止是傷人,更是傷己。

傷敵一千,自損八百,不外如是。

一斤補貼十來文,看似不高,但聚沙成塔,沿邊地區每年的食鹽消耗量數以十萬計。

一歲補貼數百萬錢,即使宋廷財大氣粗,也是補不起的。

因此之弊,鹹平年間的禁鹽之策,最終也是不了了之。

畢竟,宋真宗既要搞東封西祀,又要大興廟宇宮殿,還要犒賞文武百官,之後更是有歲幣。

既要,又要,還要,多方壓力之下,原本不過數百萬的貼錢,逐漸變成了一種負擔。

“臣以為,可依鹹平故事。”

片刻後,丁謂最先表述了他的建議,他覺得,官家應該是想重啟禁鹽。

以官家的登基後的表現,既然官家動了心思,此事定然勢在必行。

禁就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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