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一十五章 各懷心思(2 / 2)

隻要令負責發放鹽引的機構,多印一部分‘鹽引’即可。

章得象明白超發的危害,丁謂自然也是清楚的。

不過,在他看來,適當的超發是沒什麼問題的。

如今京師的交引鋪中,不知多少交引沒有換成實物,這些便是超發的空間。

(ps:‘交引’和‘鹽引’本質上其實是一回事,交引是鹽引的雛形,區彆在於沒有獨立設置某個機構統一負責)

另一邊,呂夷簡也覺得鈔引製很不錯。

雖然他和丁謂達成了部分共識,但合作歸合作,該競爭的東西,還是得競爭的。

如財權。

而今,三司衙門中的關鍵職位,很多都是丁謂的人。

鈔引製度如果能夠得到官家的認可,他完全可以借著機會,將負責鈔引的部門從三司中摘出來。

鹽利有多厚,在座的人都清楚。

況且,鹽引在某些方麵還和交子類似,可以預見,一旦鈔引製正式實行,這個機構的權重絕對會大幅度增加。

參考國朝曆代天子的性子,將這等關鍵部門從三司中摘出來,也是符合祖宗法度的。

限製!

分權!

屆時,若是提出此意,想必官家是不會拒絕的。

“下官以為,此法不夠適宜。”

沒過多久,張士遜站了出來,對於鈔引法,他表示了明確的反對。

“物多則賤,寡則貴!”

“鹽價貴的根本原因,還是在於市麵上的鹽少了,唯有讓市麵上的鹽多了,鹽價才會便宜。”

“貨貴時,商貴通,鹽池裡的鹽,必須儘快輸送到百姓的手中,鹽才有價值,商人才能從中得利。”

“眼下的問題是什麼?”

“是貨物流通不暢!”

“歸根結底,還是吏治的問題!”

“然,鈔引法,有改革吏治問題嗎?”

“沒有!”

“不過是換湯不換藥罷了。”

“為今之議,不過奪商之利也,歸於公且專之,商賈如何處之?”

“固然,如公之議,十分之力且可歸於公也,其虧損極少,然,此十分不過原三分。”

“不若與商共之,商賈取中利,公取大利,此三分利變五分利之法也。”

張士遜說了這麼多,其核心意思是讓利。

畢竟,池鹽的產量並不低,鹽價貴的原因乃是流通不暢,是效能太低,是體製太過龐雜。

吏治,自古以來都是統治者的一大難題。

人少了,擔心監督不夠,人多了,效率不可避免的低了下來。

對於統治者而言,寧願丟到一部分效率,也得保證政權的穩定性。

故此,吏治的治理便是千古難題。

如何解決?

張士遜自認為沒那個能耐,他想到的隻有讓利,如此一來,既能調動商人的積極性,也能讓老百姓得到實惠。

畢竟,流通加速了,市麵上的貨物就多了,鹽多了,價格自然而然的就降下來了。

同時,鹽變多了,朝廷也能得到實惠。

換一個說法,唯有將蛋糕做大,朝廷、商賈、百姓三方才能互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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