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二十六章 請罷殿試(1 / 2)

【臣乞陛下依鹹平二年故事,令南省(代指尚書省禮部)放榜,罷殿試】

省試開始的第一天,禦史中丞劉筠上奏了一封請罷殿試的劄子。

一般而言,如遇喪期,國朝是停罷殿試的。

如鹹平二年殿試,真宗便處於守孝期,為了表示仁孝,真宗就取消了殿試,考試排名最終以省試為準。

曆史上天聖二年也是如此,朝廷下詔罷殿試,以省試為準。

故此,劉筠的上疏的確具備一定的道理。

但國朝三代以來,諒陰期間停罷殿試,是自真宗開始的,太宗朝可沒有這麼做。

太宗不僅沒有停罷殿試,反而是提前八天改元,開寶九年沒結束,便迫不及待的改元,定下太平興國的年號。

宋史雖然修的不夠好,但宋史太宗本紀中的那句話卻高度概括了大宋戰神的秉性。

若夫太祖之崩,不逾年而改元,涪陵縣公(秦王廷美)之貶死,武功王(太宗弟子趙德昭)之自殺,宋後(太祖皇後)之不成喪,則後世不能無議焉?

簡略來說,大宋戰神貶死了弟弟,逼侄子自殺,嫂子死後不按後禮治喪,這一樁樁,一件件,無不展露出一件事。

得位不正,心虛啊!

(日常一黑/狗頭)

正因為有太宗的‘前車之鑒’,李傑沒有停罷殿試一事,雖然稍微有逾禮之嫌,但也不是完全站不住腳。

如果他來的不是仁宗朝,而是英宗朝的話,那麼,他多半沒法繞開禮製,繼續舉辦殿試。

終宋一朝,最是看重祖宗法度,而祖宗故事形成的關鍵期,便是真宗、仁宗兩朝。

尤其是仁宗朝,作為在位時間最久的宋朝帝王(42年),很多合理、不合理的製度,大多都是仁宗朝正式確立的。

因此,李傑依例,繼續將劉筠的奏疏留中不發。

劉筠的奏疏可以置之不理,但王曾的上疏卻不能依例處置。

王曾雖然眼下隻是青州知州,可他的同僚們,仍然高居朝堂。

相比於劉筠的奏疏,王曾的上言明顯更具條理性。

王曾的主要論點是,省試有三長,殿試有三短。

省試第一長,貢舉官皆是兩製(內製外製)宗匠,考校者也是諸館閣中有辭學之人。

同時,省試中還有監考、巡察、謄錄、湖名等配套的製度。

簡而言之,省試的製度更加完善,大大減少了徇私的概率。

相比於省試,殿試的考試製度就簡略的多,殿試時天子雖然會親自禦殿,但也隻是露個麵,不會一直待在考場。

其次,殿試的考評製度也不如省試完善。

省試第二長,考試的時間更加合理,一日試詩賦,一日試論,一日試策,詩賦可以知辭藝,策論可以見才識。

一日一場,分三天考試,足以讓舉子有充足的時間進行構思。

而殿試呢?

隻一日時間,並且兼考辭賦和策論,倉促之下,舉子寫出來的文章,難免會有失水準。

如此一來,舉子之辭藝、才識,恐怕都無法得以展現。

至於,省試的第三長,則是試卷的評判更加嚴密,考官們足足有將近一個月的時間考核舉子的文章。

直到反複確認,然後再行放榜。

而留給殿試的考覆時間,僅有十天,考評的人數也大大不如省試。

最後,王曾還在奏疏中提到,如果官家擔心‘省試放榜則恩歸有司’,那麼大可不必如此。

普天之下,豈有恩不出於天子?

不論是省試放榜,還是殿試放榜,舉子感恩的對象隻會是天子。

看到這裡,李傑確實有點被逗笑了。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