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七十三章 丁謂罷相(1 / 2)

六月三號。

這一天,大宋發生了一件大事,一件足以載入史冊的大事。

晉國公丁謂上疏,自請出知地方,其理由是嫁女一事處置不當,厚嫁之風,陋俗也。

天禧四年(1020)七月,丁謂五十五歲,以樞密使、吏部尚書,改為平章事。

至今,丁謂已經擔任宰相之職接近四年。

宋朝宰相的任期,其實並沒有具體的年限規定,任期長的如趙普、王旦,皆有十年以上的任期,任期短的,幾個月的也有。

一般而言,宰相的任期大約在一年到五年左右。

丁謂為宰執四年,已經算是比較長的了,不僅如此,他還先後為兩朝宰相。

而且,他在新朝還擔任了兩年的宰相。

丁謂下野的消息,一經傳出,京中大震。

晏宅。

不同於其他一眾中低級官員,作為翰林學士,晏殊知道的事情,遠比旁人要多。

官家的心思,當真是讓人摸不透啊。

丁謂是忠良,還是奸臣?

這個問題,想必大部分人心裡都有數。

毫無疑問,丁謂絕對配不上忠良二字,用奸邪來形容,完全不過分。

這一點,官家不知道嗎?

怕是不然。

官家心如明鏡,豈會分不清這一點。

然而,官家登基之後,並沒有依例提拔一批近臣,而是繼續讓丁謂這個舊臣,宰執天下。

哪怕旁人上書彈劾,官家依舊不為所動。

眼見如此,晏殊此前一直覺得,丁謂或許會同王文正公(旦)一般,長期為宰相。

但萬萬沒想到的是,官家竟然因為一件小事,從而罷免了丁謂的相位。

確實。

在晏殊眼中,厚嫁,的確隻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

京中風俗,便是如此。

公卿之家,哪家不是如此?

甚至,皇室也是一樣。

公主下降,初被尚者,即拜駙馬都尉,賜玉帶、襲衣、采羅百匹,謂之係親(定親),又賜辦財銀萬兩,其進財之數,倍於親王聘禮。

簡而言之,宗室嫁女的費用,遠遠高於宗室子娶親的資費。

某些偏支的皇親國戚,甚至置辦不起嫁女的費用,為了嫁女,隻得舉債。

當然。

晏殊也覺得此類風俗不好,可單單為了這事,罷免一位當朝宰相,難免有些讓人吃驚。

思慮片刻,晏殊也摸不準官家的心思。

不過,丁謂的事,倒是給他敲響了警鐘。

接下來同富氏的聯姻,婚禮時得低調一些,免得引起他人非議。

貢舉年,往往是京中公卿招婿的大年。

此次科舉,晏殊也相中了一位後進之才。

天聖二年榜頭甲第一,出身西京洛陽的士子富弼。

隻是,晏殊的競爭對手卻不少。

富弼今年不過二十歲!

二十歲的狀元,國朝立業至今,三十六次貢舉中,富弼當屬第最年輕的狀元,沒有之一!

(ps:兩宋有史記載,年紀最小的是南宋汪應辰,年僅十八,便為進士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