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買房(1 / 2)

申城。

“哥,你不多留幾天?”

一個十七八歲的少女,小腿一蕩一蕩地坐在沙發上,看著正在收拾行李的大哥,她的臉上不免露出幾分不舍之色。

雖然大哥遠在敕勒川那邊,但少女依然記得小時候,哥哥對她有多好。

而今,他們兄妹之間可謂是聚少離多,一年到頭,也見不了幾次麵,就這,還是這兩年的變化。

幾年前,她們一家人幾年也見不上一次。

“不了,那邊還有事。”

李傑笑了笑,轉而道:“再說了,我前兩天不是和你說了嘛,再過幾年,等那邊的事上了正軌,我就回來了。”

“嘁。”

少女噘著嘴,臉上擺滿了不信。

“誰知道你會不會回來?”

“要我說啊,哥,趁著知青回城的風,你就該回來了。”

“我提醒你一句,你可是家中的獨子,嫂子也是家中的獨女,現在,媽,還有秦伯伯、秦伯母,他們的年紀越來越大。”

“是,是。”

聽著少女的嘮叨,李傑嗬嗬一笑。

“我都知道了,這話,你也不知道說了多少遍了。”

“等那邊的事,處理好了,我肯定回來。”

幾年前,李傑定下的計劃的是留在那邊,但現在的情況,又有了幾分變化。

去年,秦母被檢查出來患有糖尿病。

以當下的醫療環境,糖尿病的特效藥暫時還未被引入,所以,這個病,更多要靠調養。

如此一來,搬到敕勒川的計劃,自然流產了。

畢竟,那邊的醫療條件,不比申城。

秦母去不了,秦父肯定要留在申城,好好照顧老伴,他們一不去,高母也就懶得去了。

因此,李傑和秦楠商議了一下,最終決定改變計劃,兩三年之後,他們就準備返回申城。

另外,到了那會,家裡的孩子正好也到了上小學的年紀。

“英華!”

“彆在那打擾你哥。”

這時,高母從門外走進了屋子,板著臉趕走了女兒。

小丫頭,一天天的給兒子灌迷魂湯,也不知道是跟誰學的。

其實,站在高母的角度,她雖然想兒子,但兒子在那邊做的事,更讓她感到欣慰。

如果兒子和兒媳婦不回來,她也不會多說什麼。

一切都看孩子自己的想法。

當然。

如果兒子和兒媳婦選擇回來,她肯定是舉雙手雙腳讚同。

等到高英華離開了屋子,高母踱步來到李傑麵前,低聲道。

“誌華,你跟我老實說,那個錢是怎麼來的?”

“你沒有乾什麼違法的事吧?”

看著高母一臉憂心的樣子,李傑無奈道。

“媽,你放心吧,那個錢,都是正兒八經來的。”

“肖健,你還記得嗎?”

一聽到這個名字,高母連連點頭,雖然這幾年肖健上門的次數少了,但逢年過節,還是會托人送東西。

“我跟他,一起做了點生意。”

時間進入了八十年代,肖健的事,也不用藏著掖著了,於是,李傑稍微和高母透露一點,也沒什麼關係。

“媽,你也知道,我經常要去花都。”

“花都那邊更靠南一點,開放的氛圍更濃厚。”

“就說喇叭褲吧,這東西,最早就是花都那邊流行起來的,然後慢慢傳到了咱們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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