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很刑(1 / 2)

轉眼間,半個月過去。

期間,董大爺領著老伴來過一次福利院,他們這趟來,主要是想收養李傑和沈默的。

那天,他回到家裡,第一時間把三個孩子叫到了家裡,和他們商量了一下。

知曉李傑二人的遭遇,他們全家都很是同情。

對於董大爺想要收養兩個孩子的決定,他們全家都很支持。

左右不過是添兩雙筷子的事,沒什麼大問題。

得到了家裡人的支持,董大爺和老伴隔天就到了福利院,準備辦理領養手續。

然而,令董大爺沒有想到的是,‘傅衛軍’這個娃娃居然不願意。

理由是不想給他們家添負擔。

這個理由,很強大,隻是,董大爺並沒有改變收養的決心。

孩子越懂事,他就越心疼。

當然。

第一次領養失敗,董大爺沒有繼續強求,在他看來,人家孩子拒絕,也很正常。

畢竟,他們還不太熟,總共也就見了兩次麵,況且人家孩子剛剛經曆了一場慘劇,一時間接受不了他,合情合理嘛。

因此,董大爺決定慢慢來,多來幾次福利院,等混熟了,然後再提出領養。

然而,董大爺想要收養的意願,注定不會成功。

李傑又不是普通的小孩子,董大爺幫他的事,他很感激,但感激和收養是兩回事。

留在孤兒院,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至於,孤兒的心理問題,有他在,沈默肯定不會長歪的。

關於未來的預期,李傑基本都想好了。

先在孤兒院待幾年,等到他長大了一些,賺到錢了,再想辦法搬出去。

對了。

還有一件事,很讓人振奮。

董大爺來探望李傑的同時,也帶來了一個消息。

沈棟梁的案子,基本上已經定性了。

犯罪事實清晰,人證物證俱在,根本由不得沈棟梁狡辯,再加上市委特彆關注。

所以,這個案子的結案速度很快。

根據董大爺打聽得來的消息,牢飯,沈棟梁是吃定了!

少則三年,多則五年。

而趙靜本來算是從犯的,但因為沈棟梁供認不諱,主動攬下了所有的罪行,趙靜的處罰比較輕。

批評教育,外加拘留五天。

其實,沈棟梁判不判刑,李傑不是特彆在意,即使沈棟梁沒被判刑,以市委領導的威懾力,對方也不敢追殺到福利院。

反倒是沈默,得知這事,臉上的笑容頓時比以前多了不少。

在她的心目中,沈棟梁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壞人。

被警察叔叔抓了,那是應該的!

這天早上,天剛蒙蒙亮,李傑就從床上爬了起來。

今天是個特殊的日子。

沈默的上學手續,辦好了。

接下來,沈默將會在隔壁兩條街的紅星小學繼續讀書,上三年級,而李傑,由於語言不通的緣故,隻能在福利院自學。

其實,為了李傑上學的事,林長霞猶豫了很久,她不止和院裡的同事商量過,還和家裡人,以及董大爺商量過。

最終結果是留在福利院讀書,由院裡的職工負責教授‘傅衛軍’小學課程。

促使她做出這般決定,也和市委那邊有關係。

她從董大爺的口中得知了一件事,再過兩三年,市裡大概會成立一所特殊教育學校。

這所學校不收普通的孩子,專門負責教育殘疾兒童、青少年。

小孩子是很敏感的,長時間受到異樣的目光,心裡多多少少會出現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