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出來了,又進去了(1 / 2)

次日。

李傑收到了申城那邊傳來的消息,沈棟梁又進局子了,雖然他動刀沒造成什麼傷害,反而自己被暴走了一頓。

但動刀子,性質就變了。

拘留十五天,拘留結束,還得遣送回戶籍地。

沈棟梁的申城之行剛剛開始,就要迎來結尾。

畢竟,他是有案底的人,出來之後,不僅不悔改,反而在鬨市區打架鬥毆,還動了刀子。

擱在官方眼中,他就是那種不穩定份子。

誰知道沈棟梁下一次,還會不會繼續動刀子?

與其放任這顆定時炸彈在申城,不如趁早遣送回老家。

至於,沈棟梁接不接受?

根本不在考慮的範圍之內,誰讓他不占理呢?

等他拘押結束,會有專人送他上火車。

火車票什麼的,派出所已經給他預定好了。

得知沈棟梁的處罰結果,李傑當即往銀行跑了一趟,方兵這事乾得漂亮,必須要好好獎勵獎勵。

對待自己人,李傑從來不小氣,直接給方兵的賬戶裡轉了兩萬塊錢。

這兩萬塊,其中五千是給那個小夥的額外費用,另外一萬五是給方兵的獎金。

半個月後,沈棟梁被放了出來。

剛出拘留所的大門,他就坐上了警車,負責辦案的警員,親自‘護送’他前往火車站。

不僅如此,辦案民警還領著他取票,跟著他檢票,親眼看著他坐上了前往鬆和的火車。

同行的旅客看到警員一路跟著沈棟梁,懂行的立馬遠離了幾分,即使不懂的,也會下意識地避開。

全程,沈棟梁都是一臉陰沉的表情。

越想越氣!

太他媽倒黴了。

這都是什麼事嘛?

好不容易在申城找到了一份掙錢的工作,累是累了一點,但賺的確實不少,起碼比他在廠裡那會掙得多。

如果勤快一點的話,到年底,他少說也能存下兩萬塊錢。

而現在,一切都泡湯了。

不止是存錢計劃破產,連帶著生計也沒了。

申城,他肯定不能再去了。

畢竟,這回他可是掛了號的,繼續留在申城,聯防隊一查暫住證,他的老底就兜不住了。

返回鬆和的路上,沈棟梁一直在想,要不要提前開始尋找計劃?

兩萬,他雖然沒有存到,但幾千塊,還是有的。

如果省著點花,這些錢至少能支持半年。

隻是,錢要是全花光了,下一次做小買賣,可就沒了本錢。

再說了,截止現在,不論是老婆孩子,還是那兩個小兔崽子,他是一點線索都沒有。

華國那麼多,茫茫人海,他怎麼找?

想了一整天,沈棟梁放棄了搜尋計劃,還得繼續掙錢。

一邊掙錢,一邊慢慢打聽,等有了明確的線索,再動身也不遲。

何況,有了錢,辦起事來也會更加順暢。

在申城溜達了一圈,錢沒有賺多少,但沈棟梁卻深刻的了解到了一件事。

時代變了。

錢,才是第一位。

有錢人,就是了不起,就是不一樣。

倘若他賺了大錢,根本就沒必要自己去找,花錢請私家偵探去找便是。

屆時,他隻需要等消息就行了。

蛇有蛇道,鼠有鼠道,那幫私家偵探接觸的人三教九流的都有,他們找人的效率比他單打獨鬥高多了。

隻是,費用也是貴。

沈棟梁也不是沒有上門了解過,但費用太貴,他給不起。

找一個人,十萬。

而且不保證,一定能找到。

收費貴,還不包找到人,沈棟梁腦抽了,才會花那個錢,起碼他現在不會花那個冤枉錢。

假如他有一百萬的話,花個十萬試試水,也不是不行。

然而,他現在哪有一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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