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建議(2 / 2)

“原作是愛爾蘭詩人葉芝的詩歌《when you are old》。”

聽到詩人的名字,老黃稍微愣了一下,儘管早在23年,葉芝就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

但在國內,葉芝的詩歌暫時還屬於小眾作品。

縱使老黃常年混跡於出版圈,他也沒怎麼聽過葉芝的名號。

“對了。”

說著,李傑不忘提醒。

“老黃,記得聯係一下袁可嘉老先生,這篇詞中,有好幾個句子,借用了老爺子的翻譯。”

“彆忘了付一下版權費。”

“另外,如果專輯出版的話,彆忘了在CD的介紹中,把原作者、翻譯、編譯的事說清楚。”

雖然現在的版權意識還比較低,而且‘當你老了’的歌詞,和袁可嘉老爺子翻譯的不太一樣。

但該提醒的還是要提醒。

彆人的勞動成果,需要得到尊重。

另外,李傑‘借鑒’的那幾首歌,後續他也會對原唱進行補償,到時候寫幾首原創的歌補償一下。

以他的創作水平,不說超越‘借鑒’的那幾首歌,保持同一水平線,還是不成問題的。

“好。”

對於李傑的提議,老黃當然不會拒絕。

有些事,主動披露,總比事後被人發現來得好,‘抄襲’的帽子一旦被扣上了,想要再摘下來,那就難了。

反正版權費也不會太貴,幾千塊錢的事,至多也就幾萬塊頂天了。

為了這點‘小錢’就堵上名譽,那絕對是因小失大。

尤其對於‘衛軍’這樣的少年作家而言,‘抄襲’的帽子是萬萬不能帶的。

“這幾首歌,我能抄錄嗎?”

“不用抄錄全部,一部分就行。”

看到李傑疑惑的目光,老黃主動解釋道。

“是這樣的,我今天來,主要是有件事和你商量。”

“華納那邊昨天聯係我了,他們非常希望和我們簽下下一張專輯的發行約。”

“對方提供的條件很豐厚。”

“免除所有的代理發行費用,並且按照華納內部的A級標準,進行宣傳推廣。”

“整張專輯,他們隻收取唱片收益的兩成。”

“當然。”

“對方也提了另外一個條件,你姐如果願意簽約華納的話,華納可以提供八百萬的簽字費。”

“此外,分成七三開。”

“我們七,他們三。”

“不過,我個人建議,如果淼淼沒有像好萊塢發展的意思,簽不簽約華納,都一樣。”

“嘿嘿。”

說到這裡,老黃忽然發出幾聲得意的笑容。

“衛軍,如果華納那邊看到了這本作曲簿,嘿嘿,下張專輯,免除一切費用,也不是不可能。”(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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