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一章火器的“辯證法”(1 / 2)

長歌當宋 我欲乘風歸 4120 字 11個月前

宋軍將士站在清平關的城牆上把一切儘收眼底,在短暫的失聲後爆發出山呼海嘯般的歡呼。

鐵牛就在葉安的身邊,但直到跟隨葉安返回清平關後,他才哆嗦著嘴唇從葉安身後的“燒火棍”上挪開了眼睛。

他見識到了這種噴火兵器的恐怖,他甚至不知道這火器發射出了什麼樣的箭矢擊殺了白馬烏蘭,隻是看到了那一個小小的傷口以及背後如同碗口大的創傷。

程拱壽等人尋到他的時候好奇的問他:“葉侯所用何物格殺的白馬烏蘭?”

“木棍鐵棍”

程拱壽和徐用章,甚至趙虎和李二更等人都在城牆上看到了那致命一擊,隻是在看到白馬烏蘭倒下後,他們才聽見那一聲不算清脆的槍響。

但他們沒有看到那個把鐵牛都嚇傻的傷口,鐵牛分明瞧見正麵隻有一個穿透皮甲的小小創口,而在另一麵,皮甲破碎後顯露出碗口大的猙獰傷疤卻讓人驚駭變色。

葉安有些奇怪的看著眼前這群人,無論是鐵牛還是趙虎,亦或是老相識的程拱壽和徐用章等人都是一副見了鬼的表情盯著自己。

“本侯身上有何不妥嗎?”

程拱壽訕笑著指了指葉安背上的火槍道:“侯爺,您這是何物?怎能如鐵牛說的那般威力如此駭人,入之如豆出之如碗!”

葉安笑了笑,熟練的清理著槍膛道:“這便是格物之力的驚世駭俗!黃口小兒可殺百戰猛將,勝負易手不過轉瞬之間。”

在聽到葉安親口承認後,一眾人等目瞪口呆,最先反應過來的沙聞天喃喃自語道:“駭人聽聞,駭人聽聞!”

“但造此物之技藝複雜亦如登天之難,莫以此物之小便輕視之,需以數種才學為其助力,所需用料亦是奢費矣之事矣!”

程拱壽是個聰明人,上前小聲道:“侯爺,便是再奢費也是應該啊!若真如您說的這般,也是該奢費的,否則豈不天下大亂?好在您這東西繁瑣的很,尋常人製作不得。”

葉安微微搖頭:“這東西算不得複雜,隻要明白其中的原理,耗費時間尋得材料,也算不得多複雜的事,隻是想要做好,做精還是不容易的。”

這話程拱壽可不信,不光不信,還覺得這是葉安故意在危言聳聽,若是簡單為何在你這變態手中出現?若是簡單為何你早不拿出來?

葉安並不想搞神秘主義,何況火槍也是他想要在日後推廣到大宋的一樣至關重要的利器,自然就不再刻意隱瞞下去。

但這東西對一個文明的重要性使得他必須要施以迷障,火槍這東西必須要掌握在國家的手中,不能如同武經總要刊印的到處都是。

還好陳琳不在,否則這貨一定會抓著自己的前襟質問自己,為何不在早些時候向官家聖人獻上此物。

真的,在陳琳的思想中還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思想,所有好東西就應該交給大宋的天家,無論你是誰,無論這東西是不是你的。

看著四周希翼的目光,葉安笑了笑:“想看?”

一群人的腦袋如同小雞啄米一般的上下點動,於是葉安便命趙虎在五十步之外擺上了裝滿水的陶罐。

槍膛清理過了,隻需把藥包直接放入再把米尼彈卡著槍管捅到底部,舉槍、瞄準、射擊、脫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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