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為了小姑娘(1 / 2)

用這招對付臉皮薄的小姑娘,特彆是那些家庭條件不錯的女知青,張心蓮可是百試百靈。

甚至在她難以入耳的汙言穢語裡,有些小姑娘還被刺激得尋過短見。

“大嬸,法律規定誰主張誰舉證,既然野山羊野豬是你提出來的,那證據也麻煩你拿出來。”莫雨桐說得那叫一個從容不迫、頭頭是道。

但實則她是心虛的,因為“誰主張誰舉證”這個觀點並不是現行法律提出的。

而是幾年後,由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並在同年試行的《民事訴訟法》第六章證據第五十六條裡規定的。

即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瞧莫知青有理有據的泰然模樣,在場的社員一致表示聽不懂,但不影響他們覺得莫知青厲害!

不愧是城裡讀過書的知識青年,就是比他們這些地裡刨食大字不識一個的人會說話。

雖然前麵半句話確實是聽不明白,可也不妨礙他們對後半句話的理解。

社員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後,得出的大致結論便是李老三家的又開始胡扯八道了。

不過大家還是帶了點隱隱的盼望,那就是萬一閆家小子真的拖回來一隻野豬呢!

萬一這個詞可以給很多人美好的希望,哪怕明知這美好微乎其微,也不能阻擋他們的無限暢想。

默默站著的閆明禮此刻有些蠢蠢欲動,他厭惡三舅娘說的那句話,那是對小姑娘的無禮。

這麼嬌嬌軟軟的小姑娘,應該每天樂嗬嗬的幸福著,而不是站在他身前為他據理力爭。

他已經成年,是個大男人,不該躲在姑娘身後,況且三舅娘想針對的無非是自己,他得站出來,哪怕為了小姑娘。

“我不知道什麼主張什麼證據,我就認一個理,閆家小子藏了肉,還不分給大夥。”

張心蓮可不管小姑娘振振有詞那一套,她就認準一點,閆家藏肉了,還是聞著就很香的肉,他應該拿出來,和大家夥一起吃。

“明禮啊!這就是你的不對了……”聶洪山還在醞釀情緒,準備引用大篇幅語錄來豐富自己的語言,卻被魏正茂揮手打斷,頓時一口氣噎在喉嚨,憋得老臉微紅。

魏正茂懶得看他和李老三媳婦一唱一和,走到閆明禮麵前,問道“小禮今天上山了?”

“魏書記,我上山了。”閆明禮麵對還能念著和爸爸曾經的情分,而不時給予自己幫助的魏叔,並不想撒謊。

“你看,我就說閆家的臭小子是個壞種,這是從根上就壞了的……”張心蓮一聽,立馬咋咋呼呼的喊起來,似乎恨不能立即煽動一群社員,把閆明禮拉到曬穀場上去狠狠批鬥一番。

“你不要臉,你才是壞蛋,村裡最壞的人就是你。”閆明雪不待張心蓮說完,已經像一頭牛犢子從臥房衝出來,使勁朝張心蓮的小腹撞去。

“哎呀喂!你這個小野種,死女娃子……”張心蓮猝不及防被撞得後退兩步,揚起巴掌就要朝閆明雪扇去。

這是老李家的傳統嗎?動不動就往人臉上招呼,而且還特喜歡持強淩弱,專門欺負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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