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陽敲打著被子,沒聽到林初夏的聲音,轉頭一看,就見媳婦兒盯著石榴樹上的幾個石榴發愣,心裡咯噔一下。
還沒等到他開口,就聽林初夏問,“秦陽,今天幾號了?”
“29號了,7月29號。”
林初夏點了點頭。
87年7月29號。
上輩子87年發生了一件改變了她一生的大事。
那時候他們的生意有了起色,不再靠賣菜為生,她和李光遠開了一家小吃店。
小吃店的生意很好,可再好,也僅僅是個小吃店。
起早貪黑,她既是老板又是服務員,店裡幾乎全靠她照應。
有天李紅梅突然來店裡,說店裡那麼忙,她在家閒著也是閒著,不如來店裡幫忙。
她還奇怪,兩個小姑子好吃懶做,一心想嫁城裡人,也想著把自己養得水靈靈的,真是十指不沾陽春水,怎麼又想起來店裡幫忙了?
李光遠樂得有人幫忙,還沒等她說什麼,就應了下來。
後來不出所料,李紅梅在店裡幫了兩天忙,第三天就見不著人影了,同時消失的,還有抽屜裡幾天的收入。
李紅梅聽說市裡的百貨大樓衣服漂亮都是南邊的時髦貨,所以借著幫忙為由,偷了店裡的錢,直接坐車去了市裡買新衣服。
可誰成想,剛到市裡就被小偷盯上了,錢被偷了不說,還差點兒被人販子盯上。
多虧好心人報了警。
她和李光遠也在得到通知後去了市裡領人。
把人領到後,李紅梅不僅不知悔改還作妖非要買新衣服。
林初夏不想順著小姑子,李光遠卻不敢。
最後李光遠陪著李紅梅去了百貨大樓,林初夏則一個人在市裡瞎逛。
逛著逛著就到了河邊,那邊環境清幽,清風撫麵,心曠神怡。
她就坐在那裡看著河水流淌,不知過了多久,聽到有人喊救命的聲音。
就見河裡有個小孩子掙紮著,起起伏伏,岸邊的孩子哭著喊救命。
當時正是中午,河邊本就清靜,左右一個人都沒有。
林初夏來不及多想,跳到水中去救人。
隻是她高估了自己的能力,那條河河水看著平靜,實則水流速度並不慢,再加上小孩兒十來歲的年紀,掙紮起來力道也大的很。
她被孩子一把抓住了手臂,怎麼也甩不開,隻能靠著一隻手臂劃水。
可一隻手的力氣,又怎麼能帶得動兩個人,很快,她的體力不支,被孩子抱著往下沉。
河水冰冷都顧不上了,心裡隻有一個念頭,完了。
畢竟離岸邊還有好幾米的距離,而她真的一點兒力氣都沒有了。
不要說救那個孩子了,恐怕自己都要死了。
就在她一點點下沉快要失去意識的時候,她聽到水流的聲音……
後來她醒了,她和孩子都被救了,而那個救人的人把人救上岸後見人沒事就離開了。?本站域名已經更換為()?。請牢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