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格斯是一個地名,一個很小的地方,可是在李天他們眼裡,卻如同聖地一般。
至於這個粉紅酒會,天殺的,李天不知道被邀請多少次了,可是竟然一次都沒去過。
為什麼?
還不是因為秦語晗,自從秦語晗知道這個粉紅酒會是什麼東西之後,她每次都會義正言辭的在酒會當天給李天安排一些雞毛蒜皮的任務,然後自己拿著請柬跑過去。
曾經有一年,李天把請柬給藏起來了,秦語晗問起來的時候,李天就說沒收到。
可是……秦語晗直接把請柬拿了出來,然後當著他的麵給撕了,原來秦語晗早就知道李天把請柬藏在哪個地方了。
那一天,李天的心在滴血。
至於和尚,那家夥和李天是同病相憐的,不要意外,秦語晗就是管的這麼寬。
連續幾次之後,李天也就沒那個心思了,請柬一送來,他就直接交給秦語晗,希望哪天秦語晗一忙,然後揮手說道:“我沒空去了,你們自己去吧。”
可是理想是美滿的,現實卻是骨感的,秦語晗連續五六年,竟然一次都沒說過。
以至於到現在,李天都要忘了這件事了,結果秦語晗竟然說這次的機會讓給他們了?
要是把這件事告訴和尚,能換來多少錢?
粉紅酒會,總共有三個流程,第一個流程自然就是吃飯了,第二個流程就是買賣,第三個流程嘛……拍賣,想要買什麼都能買到。
為什麼叫做粉紅酒會,因為在這場酒會裡麵,會拍賣出數量不菲的女奴,試問一句,哪個男人不想去見見?
當時李天和和尚差點都想偷偷跑過去了,要不是秦語晗讓妮妮跟緊了他們,兩個人肯定能成功。
還有一點,但凡是出現在哪裡買賣的東西,絕對都是那種讓男人心動的寶貝。
這個粉紅酒會,就是為他們這樣的人舉辦的,能夠進去的,也無一不是一方大佬,這樣的人拿出來的東西,會沒用嗎?
更彆說還有那刺激男性荷爾蒙分泌的性感女奴了。
“真的,請柬就在我那邊,你們兩個去拿吧!”
秦語晗也是沒辦法了,明知道粉紅酒會對李天來說很有誘惑,可是這個時候,一般的事情恐怕已經沒法吸引他的注意力了吧,反正也就這一次,他要胡鬨就隨他去好了。
“可我現在突然間不想去了。”
原本很欣喜的李天,瞬間便了臉色,改變了主意。
“為什麼不去?”
“因為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啊,再說了,我已經結婚了好不好,要是讓小依知道了,會生氣的。”
李天竟然開始在意自己是一個已婚男士了,這可真是頭條新聞啊。
“如果,這件事我幫你隱瞞呢?”
“什麼隱瞞?”
“就是我跟小依說,我給你派了彆的任務,不告訴她粉紅酒會的事情。”
“語晗,難道我在你心裡就是這樣的……”
“愛去不去,不去拉倒!”
“語晗,你說的太對了,我就是你心裡想的那種人,我馬上聯係和尚去拿請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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