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有份量,指的是讓兩人都佩服的。
要想請高手,肯定能請到,否則真是白瞎了他幾百億美金的身價了。
就在兩人剛剛交流了幾句之後,穆罕默德在那邊已經安排好了第二關的人手。
當舞台正中央,慢慢走上來一個人的時候,在場所有人都狂吸一口冷氣。
就是李天,在看見來人的時候,也是眉頭緊鎖。
李天但凡是緊鎖眉頭了,就說明是遇到對手了。
“怎麼會是他?”
和尚在旁邊帶著疑惑的語氣問了一句。
“我怎麼知道,默罕默德這個家夥,能從勞倫斯手裡搶來人?”
李天真是納悶了,出現在舞台上的人,叫做勞森,身高兩米二,體重二百三十公斤。
二百三十公斤是什麼概念?
二百三十斤的大胖子你總見過吧?
對,他的體型,至少是那個人的兩倍。
華夏國有一個叫做姚明的,他身高兩米二六,體重才多少?
才一百四十公斤!
這簡直就是一個人形大山,李天在他麵前,還沒人家的大腿粗。
這樣的身軀,能夠爆發出來多少的力量?
即使是不經過訓練,也能夠直接爆發出來三百磅的力量,但是這個勞森,可是德國大鱷勞倫斯的貼身保鏢啊,經過全方麵的訓練,身體的脂肪含量,僅僅隻有零點零七!
彆看他身材很龐大,可是全身都是肌肉,隻有表皮的一點點脂肪。
李天以前沒有和勞森交手過,但是卻知道這個家夥所創造的記錄。
單隻手,打出了一千磅的力量!
勞森,在德國,被上層社會人士所喜愛,哪個人不希望能夠擁有一個這樣的保鏢?
勞森的皮膚,普通的子彈都無法打穿的。
有了這樣的保鏢,幾乎不用再擔心安全的問題。
李天想不明白,默罕默德到底用了什麼招數,讓勞倫斯把這個家夥給派了出來。
甚至,在力量界,大部分的人都稱勞森為天選之子,意思就是這個人是老天創造出來的,全天下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比肩。
確實,揮手間就這麼強大的力量,哪個人能去和他比啊?
勞森站在舞台中央一言不發,反而是默罕默德,一臉笑意的說道:“魔王,我的人已經來了,你還不上來?”
老實說,李天這個時候的心跳有些快,他從未和勞森交手過,不清楚這個被稱為天選之子的家夥到底有多少實力。
“小心點他的拳頭,很厲害的,我親眼見過他把一個人直接砸成肉末了。”
和尚在旁邊,小聲的提醒了一句。
一拳把一個人砸成肉末啊,這點,李天做不到,他隻能把對方的骨頭砸粉碎。
肉末的定義是,不僅僅骨頭粉碎,肌肉也要粉碎,用鐵錘去砸試試,沒有十幾次,根本砸不碎。
本書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