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春。
開陽開往台石的火車,第四節車廂內。
不法分子持槍劫持著一女同誌與鐵路公安僵持著。
哐當哐當…
綠皮火車搖搖晃晃,車廂裡混雜著還未散去的腳丫子臭味及鹹菜味一路往前,被挾持的女同誌突然動了動。
“宋大壯!你把小姑娘給放了,我來給你當人質!”
人質?
秦舒頭疼欲裂,艱難睜開眼,滿目綠色座椅,對麵車廂連接處站著幾個舉著手槍的人……
槍口正對著她這邊!
秦舒還沒反應過來,一股陌生記憶湧了進來。
接受完陌生記憶的秦舒抿了抿唇,心中逐漸冷靜下來。
身為新時代的軍醫,跟部隊出任務時遭受毒販集團圍攻,關鍵時刻她引爆了炸彈,與販毒分子同歸於儘。
可能老天念在她救人立功無數之上,居然給了她一次穿越的機會。
回到了過去,1976年。
原主與她同名同姓,也叫秦舒,坐火車去部隊找訂有婚約的男人。
確切一點是替嫁,替沒有血緣關係的姐姐秦暮瑤嫁人。
秦暮瑤與明家長子明長遠自幼定有娃娃親,明長遠初中畢業後未考上高中,就被家裡人安排進了部隊,後麵一直待在部隊裡。
去年秦暮瑤高考完,拿到了工農兵大學推薦名額,成了大學生。
明家知道秦暮瑤成了大學生,怕養了這麼多年的媳婦跑了,要求秦家履行婚約。
秦暮瑤不嫁,秦家又還不起明家每年給的錢,養父母就把主意打在了原主頭上,讓原主替嫁。
原主是秦家老爺子從外麵抱回來的,與秦家沒有任何血緣關係。
養父母以辛辛苦苦養了原主這麼多年為由,軟硬並施。
先說好話,見好話不起作用,把原主關起來,不給飯吃。
原主餓了兩天實在扛不住了,就同意了替嫁一事。
原主一同意,養父母立馬好吃好喝的招待。
等原主吃完就將早已買好的火車票拿出來,給原主打包送去火車站。
去火車站的路上下了大暴雨,原主渾身淋濕,上車前換了一身乾爽衣服,還是受了涼,在火車上起了兩天高熱,昏了過去。
再睜眼,就是眼下情形,她秦舒來了。
身後傳來回應聲,“李隊長,老子又不是傻子,有現成的不用還交換。”
對麵人喊道,“宋大壯!火車上都是我們的人,你逃是逃不掉的!現在你把槍放下,算是主動認罪,國家看在你主動認罪的份上,說不定還能網開一麵,放你一條生路!”
宋大壯大吼,“逃?老子就沒有想過逃!老子就算死,拉一條墊背的下去!”
秦舒抿了抿唇,壓低聲音,“做個交易如何。”
宋大壯一時沒反應過來,“什麼?”
秦舒道,“我幫助你逃走,你放我一條命。”
宋大壯隱隱感覺有些不對勁,內心肯定還是想逃出去。
秦舒見宋大壯沒出聲,又道,“一會兒火車就要到終點台石站,火車到終點站,他們要開門。你挾持著我一路退到車廂處,等火車門一開,你劫持著我下火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