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六點的聚會(2 / 2)

倒黴愛上你 凱先生 3656 字 3個月前

就這樣連續了十年,到了17歲的那年。

本以為可以如約。

本以為可以西裝革履,抱著一束花,走進禮堂迎娶她。

遺憾的是,那一束花,最終隻能放在她的墓碑前。

雖然她**,但六點起床已經成了林星極的習慣。

並且六點起床這個習慣已經持續了二十年。

隻要不是昏迷,那麼清晨六點,林星極就會準時睜開雙眼,這個生物鐘像刻進了dna裡。

逐漸的,這已經不是一種習慣了,而是一種態度,認真的態度。

王二苟刷完牙洗完臉,然後在小區裡狂奔,開始了他的晨跑運動。

等他跑了幾圈,等他大汗淋漓回來的時候,林星極已經做好了早餐。

林星極把煮好的白粥倒在碗裡,分成了兩份。

王二苟拿著毛巾走進來,坐在餐桌前,端起他的那份就埋頭苦乾。

一碗滾燙的白粥,僅幾分鐘,就被王二苟造得一乾二淨了。

這家夥像是沒有燙覺,端起碗就往嘴裡倒。

三兩下的吃完喝完,然後一抹嘴。

王二苟拿起手機又出門了,像平常一樣,去給他女神買早餐了,然後再去公司上班。

林星極坐在一旁看老雜誌,並沒吃早飯。

他是要等粥放涼了才吃,否則太滾燙的食物對食道不好。

等粥涼了他才能吃。

於是就在等著,看雜誌消磨時間,十幾分鐘後桌上的粥才涼了一半。

粥現在還有點溫熱,既不會燙又不會涼,現在開吃是對胃最好的時機。

林星極放下手中雜誌,在餐桌前坐下,拿起勺子然後開吃。

雖然粥已經不燙了,但林星極還是吃的慢條斯理,不會直接往嘴裡倒,畢竟他跟王二苟這種粗人不一樣。

粥半勺半勺的往嘴裡送,吃的很慢,就算再有耐心的人,也都會被林星極耗的沒耐心,畢竟這家夥吃東西是真墨跡。

墨跡程度就跟雞吃米,狗舔麵一樣。

一碗樸素的白粥,林星極吃了整整30分鐘才吃完。

吃完了才慢吞吞的拿著碗筷起身,出門到門前的那個公共水龍頭洗餐具。

洗完餐具後,接著又拿著洗漱用品出去清潔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