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章(1 / 2)

《笨蛋妖精穿書誤入修羅場》全本免費閱讀

石室內光線昏暗,空間狹窄簡陋,隻有角落裡放著一個石床,隱約能看到人工開鑿的痕跡。

空氣中彌漫著一股腐敗的臭味兒,熏得人發蔫。

阿桃難受地憋著氣,伸出手觸摸牆壁上那些粗糙的紋路,感覺像是某種巨型鳥類利爪的劃痕。

想到這兒,她瞬間撒開手,不喜地皺起了鼻子。

她很討厭鳥,它們會啄她的葉片。

“喲,小娘們醒了。”粗糙沙啞的男聲傳來,左側的石壁被推開一條縫,亮光透了進來,照亮了進來的人。

不,不能算人。

那是一個長相奇異的怪物,鳥麵人身,頭上長著層疊的羽毛,堅硬的鳥喙占據了大半張臉,背後長著一雙灰色的大翅膀,手形似人類的五指,卻長著彎曲鋒利的鷹爪。

阿桃看著那雙手,想起了剛才觸摸到的鑿痕,顯然就是這種爪子的傑作。

“真是細皮嫩肉,怪肥美的,桀桀桀桀……”

那東西怪笑著走向她,身體雖是人身,卻膚色黑灰,乾枯瘦小,身高目測隻到她的鼻尖。

阿桃心想:世界上竟然有化形得如此難看的妖精,即便是她最討厭的鳥類,也顯得悲慘了些。

顏控的她不受控製地後退幾步,跟它拉開了距離。

怪鳥接觸到她略帶憐憫的眼神,怪笑聲戛然而止,轉而暴怒跳腳。

“你那是什麼眼神?!你是獵物!我要吃了你!待會兒就讓你變成那堆東西?”

阿桃順著它指的方向看去,才發現黑暗的角落裡有一堆人類的骸骨和殘肢,難怪有這麼重的腥臭味兒。

她嫌棄地離遠了一點,“好臭,你也太不講衛生了。”

怪鳥沉默許久,無言以對,大概是沒想到有一天會被食物嫌棄不講衛生。

半晌它才冷哼一聲,“看在你活不了幾個時辰的份上,懶得與你計較,待我大哥回來,我就與他一同分食了你。”

“真奇怪……”它伸出長長的舌頭舔舐嘴角,“其實原則上來說小爺也不愛吃妖,但你不同……”

它說著湊近阿桃聞了聞,露出沉迷的神色。

“你受了什麼機緣點化?身上真香啊……就是妖丹怎麼沒了?實在可惜!”

阿桃再次後退兩步,透過它張開的喙,看到裡麵血紅的口腔和鋸齒般鋒利的牙齒。

難道穿越了也逃不掉被鳥啄的命運嗎?

她努力回想起昏迷之前的事情。

阿桃是個妖精,原身是一種名叫“桃蛋”的多肉植物,因為色彩粉嫩,葉片圓胖可愛,深受喜愛。

她有一個極好極好的主人,把她養得粉粉胖胖。

直到有一天,阿桃突然開了靈識,變成了妖精。

二十一世紀是法治社會,妖也是不能隨便成精的,需要經過嚴格的背景調查、資格審核、大妖擔保等一係列程序,還要通過人類常識考試才能拿到人類社會居住證。

擅自成精犯法,所以阿桃就被妖精管理局抓走了。

彆人家的妖都有前輩教導,應付人類常識考試不是什麼難事。

但阿桃不同,沒有人教她,隻在陪主人看書的時候才學了幾個字。

簡言之,阿桃是個小文盲,所以她接連考了幾次都掛零蛋。

妖精管理局的人說,她這樣待在現代社會容易暴露,就把她扔到了這個小說世界。

這個世界人妖混居,數量上幾乎持平,最適合阿桃了解人類常識,而且還不用擔心身份暴露引起恐慌。

當時的管理員似乎特彆忙,隻告訴了她大概劇情,不等她多問兩句,就匆忙把她扔了過來。

阿桃眼前白光一閃,瞬間失去了意識,再醒來就已經在這兒了。

按照管理員說的劇情,她現在不是應該被男主撿回去了嗎?

等等,男主叫啥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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