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漱玉看著溫柔乖巧,像是江潺潺,可她覺得自己和林照影更有共同話題。
她們兩從來不愛自己在這裡生下的孩子,無論男女。可能被溺死的女孩會讓她們同情,卻不會獲得她們的母愛。
在方漱玉看來,一切與薛家村有關的,都是她的仇人,都是她要用漫長一生去痛恨、甚至去報複的對象。
愛從來是誕生於愛的,她沒有江潺潺那樣善良、那麼無私、那麼強大。
她隻是一個平凡的、有血有肉的女人。
她擁有憤怒與呐喊的權利。
人們常說“以德報怨”,卻不知道這隻是斷章取義。以德報怨,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春去秋來,夏走冬至。
方漱玉又一次寫滿了一個日記本,她常常坐在空蕩蕩的院子裡眺望遠方,又像是眺望她原本的未來。
她無意識地想著,張家兄弟好像愛上她了。
從第一年的嚴看死守,到第二年的溫和以待,再到第三年的小心翼翼。
剛開始,方漱玉覺得很可笑,他們這是在乾什麼?被關起來的鳥兒都不會心甘情願地俯首稱臣,更何況是活生生的人。他們這幅故作深情的樣子在做給誰看?惡不惡心。
但慢慢地,她也平靜了。
為了討方漱玉高興,張家兄弟每次進城都會帶紙筆過來,有機會了,還會給她買一本書看。方漱玉覺得很可悲,因為她居然會對這兩個人生出感激之情。
明明他們也是加害者。那些所謂的“好”,也隻是他們想要侵犯的前戲罷了。
可她呢?自己卻因為一時的小恩小惠,試圖改變自己原先的想法。
這是錯誤的,這是對自己、也是對每一個受害者的背叛。
方漱玉每天都在這麼告誡自己,她絕不能養成奴性。她本可以更好,她本來可以不必靠這兩個男人活……
每當方漱玉昏昏欲睡時,總會有一個又一個的生命流逝讓她清醒。無論是嗷嗷待哺的女童,還是拚死反抗的女人。
方漱玉絕不能讓自己在這座盲山裡沉淪。
她遲早會走出去。
“善良的人,當最後一浪過去,高呼他們脆弱的善行。可能曾會多麼光輝地在綠色的海灣裡舞蹈,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
年複一年,每年母親的生日,方漱玉都會如此寫下。
方漱玉在二十歲那年等來了離開的機會。
動蕩時期已經終結,取而代之的是國家的繁榮發展,文明進步。
有記者深入大山,想要采訪山中村民,好為自己的“淳樸山野動人情”欄目增添一抹亮色。
那時,在江潺潺的“勸導”之下,山中被拐賣的婦女都“順從”了,不再尋死覓活,隻是溫柔聽話。
江潺潺長達十幾年的隱忍,讓村民們大大放了心。所以,在記者采訪江潺潺之後帶來了好幾車警察時,村民們全都震驚了、憤怒了。
警察同誌以強硬的態度帶走了所有想要離開的婦女。江潺潺,林照影,方漱玉……以及三十餘位婦女。
沒有一個人想要留下來。
有人因為孩子心軟,想要帶孩子一起離開,可“婆家”凶神惡煞,說什麼也不讓孩子走。她們急了,便哭著說不走了。
江潺潺死死拉住她們的手,“你們瘋了嗎?!這輩子又不是隻能生這幾個孩子,你今天不走,以後就再也走不了了!今天過後,你就隻能像個奴隸的過一輩子!”
那幾個女人瞬間呆愣,隨後被江潺潺拉著,跟著大部隊上了警車。
孫家的孩子在警車後追著,大哭著喊“媽媽”,而江潺潺隻是大口呼吸著,緊緊握著自己的手,不發一言,任憑自由的眼淚流下。
仿佛沒有聽見孩子的呼喚。
在江潺潺看來,她隻有過一個孩子,而那個孩子死在了自己出生的那一天。
她的死亡,帶走了自己所有對孩子的期盼與愛意。
因為再後來的孩子,是孫家的繼承者,是未來新女人的吸血鬼,而不是她江潺潺的骨肉。
張家老大幾乎要給方漱玉跪下,隻求她留下來,陪著孩子,陪著他們。張家老二揚起巴掌,卻沒有落下,轉而死死拉住她,“漱漱……”
方漱玉毫不猶豫地揮開他的手,警察護著她離開。張家老大突然暴起,扯住方漱玉的袖子,“你是俺花了三百塊買來的!你不能走!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