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現在懷疑,是有人把被害人一家三口,引到京城。
再把被害人引到這座涉案公寓,引到凶手所在之地。
前麵說過。
被害人一家三口如同自己送上門被人殺一樣。
太過詭異了。
可假如,是失蹤的大女兒,讓他們來的呢?
或者有人利用大女兒的消息,引他們前來?
對方把見麵地點定在這棟公寓樓。
是不是就合理了?
如果是這樣,雙方必然需要溝通。
手機?微信?QQ?
或者是其他什麼方式?
郭浩飛吩咐組員進行調查。
眼前沒有人在意林軒的年紀,更不會在意他的見習身份。
從認可了他的能力開始,林軒已經是專案組的一員。
既然他發現有些地方需要查,專案組眾人也會全力配合。
可結果。
專案組沒有在三名被害人身上的手機通訊記錄,以及社交軟件記錄查到線索。
林軒從來沒有自大到認為他能想到的東西,壞人就想不到。
而這個結果他也沒有意外。
“三名被害人遇害後,有檢查過他們隨身攜帶的物品嗎?”
林軒詢問專案組眾人。
“行李、日用品、錢包、手機等物品都查過。”
一名組員說道:“沒有發現異常。”
林軒蹙眉,“三名被害人有沒有離開過日租房,前方網吧一類可供上網的地方?”
“沒有。”組員搖頭。
林軒疑惑,“查一下注冊在三名被害人名下的手機卡,看看在遇害之前是否有上網記錄。”
一個多小時後。
一名前往電信公司的組員,打來電話。
“查到了,一名注冊在被害人身份信息的手機卡,來京之前就開始使用流量。通過流量使用情況,可推斷是某社交軟件類。但是與被害人遇害時,身上攜帶的手機所使用的手機卡號碼,不符。”
林軒看向組長。
郭浩飛搖頭,“應該是被害人的另一張手機卡。”
“另一張卡?”
林軒問,“沒有在現場?”
“沒有。”
郭浩飛好像也想到了什麼,臉色難看。
從中可以推斷出。
這名被害人應該擁有兩部手機。
另一部手機在遇害時,可能被凶手拿走了。
但兩名疑似凶手的夫妻已經死亡。
在其家中,也沒有找到可疑手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