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一想,這種情況肯定是必然的。
如果是團夥作案,那事情就大了。
人啊,又不是精神病。
精神病也做不出這樣的案子。
殺人拋屍這種事情,又有多少人敢做?
沒有好處誰去做?
也彆扯什麼情仇。
如果案件涉及到情仇,又何必這麼麻煩。
在地鐵站內玩出這麼大的陣仗。
又是故意偽造監控,又故意偽造鬼殺人。
是有什麼大病嗎?
難道剝皮抽筋,挫骨揚灰,都不香了嗎?
必須玩出點新花樣?
如果不是情仇。
眼前的案件必然會涉及到利益。
好比販毒、倒賣器官、販賣人口這些犯罪,不賺錢有人會去做?
假如是為了利益才如此裝神弄鬼,這種利益又來源於什麼地方?
他們為什麼在地鐵站這種地方裝鬼殺人?
太多疑點,也有太多不合理!
“既然想不通,那就去找線索。”
林軒跳上站台,“碟仙案,不是還有五個現場證人嗎?”
也是時候去見見他們了!
……
H市,公安局。
五個臉色蒼白表情惶恐的青年,正站在審訊室內。
之所以臉色不好,還很惶恐不安。
因為他們看到了幾個同伴,回想起一年前的案件。
不然,警察為什麼會把他們五人一同叫來?
忽然。
審訊室大門被打開。
林軒邁步走了進來,站在五名青年的麵前。
雙眼在五人臉上掃視了一圈,問了一句話。
“當年那個女孩,真的是被碟仙殺死的嗎?”
刹那。
五個青年臉色全變,瞳孔收縮、心臟狂跳。
他們好像見到了鬼一樣,一個個麵如土色。
有一個女人開始控不住的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