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軒皺動幾下鼻子。
尿酸?
但不是血液尿酸。
林軒恍然。
被害人進入灌木叢解手?
下一刻,他停下腳步。
看向地麵,死亡現場!
被害人的屍骨早已被抬走了,但現場殘留著血跡。
可以看到當時屍體擺放痕跡,以及人體組織殘留。
林軒視線慢移。
一寸寸的環視屍體四周地麵。
沒有可疑腳印。
但發現刑偵人員與法醫腳印。
這種腳印很好分辨,他們的腳印都戴有鞋套,不會破壞現場。
而剩下的腳印……被害人的。
看這種東西有什麼用?
通過一個人的步度、步態、距離、鞋印深淺,可分辨當時被害人所處於的狀態。
比如掙紮、搏鬥、逃亡、常態……
通過這些分辨出被害人遇襲或死亡前的所有狀態。
林軒看了稍許,臉色變了。
通過鞋印和草坪上的痕跡,可發現被害人當時處於突然倒下狀態。
為什麼會突然倒下?
最奇怪的是,被害人倒下的狀態,身體沒有出現任何防禦姿態。
好比一個人突然倒下,最直觀的身體反應……你的雙手雙臂會動。
在人類清醒狀態下,它們會處於自我保護,不需要大腦指揮,會率先著地,保護人體減輕傷害。
既然沒有出現自我保護狀態,說明……
林軒想起調查報告中提示,法醫在被害人體內發現麻醉病毒。
被害人處於麻醉無意識狀態?
不對。
如果是這種狀態,被害人又是怎麼自己走入人工灌木叢的?
或者說。
是遇襲後瞬間麻醉?
彆鬨,這世上並不存在瞬間麻醉藥物。
都需要一個麻醉人體的過程。
再厲害的麻醉藥物,有知麻醉物,讓人體陷入麻醉或昏迷,沒有低於‘4秒’時間的。
4秒時間,已經可以讓人體做出很多事情了。
還有一個關鍵點。
調查報告上記錄,被害人呼救過。
正因為被害人的呼救,報警人前來查看。
如果一個人被麻醉昏迷,怎麼可能呼救?
最後……
地麵上,沒有任何被害人掙紮過的痕跡!
非自然倒地、沒有掙紮、但能呼救……後被‘啃噬’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