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烈搖頭,“經調查,六名被害人互不相識,不是朋友,沒有親屬關係,不存在相關因果。”
林軒目光閃爍著冷芒,“假設,是人為,你能想到什麼?”
那就可怕了……周烈臉色變了。
首先,這不是一個人能完成的。
起碼要三人以上才有可能做到同時殺人。
可問題是,人不可能無緣無故的殺人。
就算有,那也是神經病,或激情犯罪。
但也不可能同時出現三個神經病一起作案。
如果他們不是神經病,殺人必然需要目的。
經過調查,六名被害人都是平民,無權無勢無錢,還互不相識,沒有任何接觸。
想要引來殺身之禍都難。
有句話說的好:人要普普通通,才能平平安安。
細品這句話!
所以現在又出現了矛盾點。
起碼三個以上不是神經病變態的人,彙集到一起。
殺害了六個普普通通的平民。
這不矛盾嗎?
你都具備這種恐怖的殺人能力了,去殺平民有什麼意義?
這要好比你是有多賤,看到路邊有幾個孩童玩耍。
你不分青紅皂白,上去就踢這些孩子幾腳。
這特麼對勁兒嗎?
林軒和周烈再次回到案發現場。
不過是另外的現場。
林軒把六個現場全部勘查完畢。
六個現場,全部都沒有監控。
不管是民用監控,還是城市天網監控,都沒有!
妖怪都開始與時俱進,學會躲避監控了?
這一點林軒能看出來。
其他人同樣能看出來。
但沒用,暫時沒人能‘破解’眼前的殺人過程。
你說人為殺人,那你到是說說人家是怎麼殺的?
正因為所有人都破解不了。
這才是最嚇人的!
……
一輛商務車內。
林軒瞅著麵前的特科青年。
他的身材可能並不高大威猛,穿著簡單樸素。
但嘴唇微抿,透出一種內斂堅定的軍人氣質。
“說一說那晚你看到了什麼。”
林軒掏煙,遞給對方一支。
青年雙手接過,回憶少許,快速彙報,“當時出現警情,我用最快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