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軒之所以會說:有一個凶手殺了12個人後,在自殺。
因為阿加莎的小說之所以火爆,最厲害之處。
是因為通過小說,給所有刑偵人員上了一課。
這位懸疑女王用小說告訴世人,什麼才叫完美犯罪。
那麼她用小說描述出來的完美犯罪,是什麼?
謀殺的最高境界,就是凶手把自己也變成了被害人!
假如林軒的推理成立。
那麼眼前這13名死者當中,必然會有一個人是凶手。
利用警方暫時都無法查出的手段,害死其他12個人。
而後,他把自己也殺死了。
變成了警察眼中的被害人。
但是凶手很聰明。
當警察發現案件的第一時間,就丟出一個迷陣。
富商!
他故意讓生活在彆墅五天內的富商,不留下任何指紋。
這就是為了讓警方去懷疑他,調查他。
讓人以為富商很有可能擁有作案動機。
他甚至也能猜到,警方一定會想到阿加莎的無人生還。
猜測凶手有可能是13個死者其中一個。
這就是他的高明之處。
如果你真按照那部無人生還小說去查。
很有可能就掉坑了。
如果不按照這部小說去查。
調查很有可能會被帶偏,掉入另一個陷阱。
凶手已經把你能想到的任何想法。
都想到了,都算計好了。
還給你布置出了專門針對你思維的陷阱!
有點牛逼啊……林軒的臉色很難看。
很不喜歡這種考驗自己智商的環節。
更不喜歡有智商的對手。
不過,林軒想到了在警校時,老師一再叮囑了一句話:往往覺得自己很聰明的人,才是最愚蠢的人。
這種人總喜歡用自己的智商去碾壓彆人。
喜歡利用繁瑣的手段去誤導彆人的思維。
好比殺人。
明明可以直接把人殺掉。
但偏偏把一起簡單的殺人變成懸疑案。
正因為把殺人的過程變的繁瑣,多出了無數步驟。
在這些步驟中,很容易犯錯!
“先確認誰是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