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或死亡的,要依照《刑法》第234條,232條的規定進行定罪處罰!”
“甚至你們的所作所為,已經屬於涉黑案件,量刑更要加重,起步就是七年以上!”
“你們確定要撒謊?替人扛雷?”
楊東冷哼出聲,念出有關刑法的有關量刑標準。
潘大龍四個混混心裡頓時發顫,麵色終於變了。
他們知道故意傷害罪肯定要判刑,但沒想到會這麼嚴重,甚至說他們涉黑?
於百江和宋嶽更加吃驚,他們不可思議的望著楊東,兩人對視一眼。
“楊東,你怎麼對刑法條例這麼了解?”
於百江忍不住問著楊東,實在是吃驚楊東對刑法的理解和掌握。
楊東明明不是警察,更不在司法係統工作,竟然對刑法這麼懂?
他真的吃驚了。
“略懂一些!”
楊東朝著於百江淡淡一笑,然後繼續冷著臉盯著潘大龍,喝道:“想好了嗎?是想替人頂雷,進監獄吃窩窩頭嗎?”
潘大龍臉色發白,渾身發顫的立馬開口:“不,我不蹲監獄,我說!”
他們平時雖然混社會,但也知道輕重的,隻是在胡同或者道路口堵學生,索要保護費罷了。
每次要一些保護費,就可以瀟灑好幾天。
要不是這一次他們幾個見錢眼開,也不會接這種活。
其實他們很擔心出事,但想到逢年過節就給派出所的警察買特產,請客吃飯,他們又膽子大了起來。
於是就仗著膽子做了,把楊南的腿打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