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下次不要辦假證(2 / 2)

“既然你不是我未婚妻,我也沒有義務保釋你,你開車撞死人,理應被逮捕審訊。”

“我沒有撞死人,撞死人的是彆人!”

“那你跟警察說。”

林初意啞火了。

該說的,昨天在警局她都說了,可有林月琴這個親媽證人在,她說什麼都沒用。

很快,盛霆淵的保鏢就把警察帶了過來。

警察先是向她出示了證件,然後道:“林初意,我們接到舉報,說你找人假冒你未婚夫騙取保釋機會,請跟我們回去接受調查!”

林初意下意識的看向盛霆淵:“你舉報的?”

盛霆淵:“你長了個腦袋隻是為了顯高?我今天是帶你去領證的,舉報你我們還能領證?”

林初意疑惑:“不是你,那是誰?”除了他,還有誰知道“未婚夫”保釋她了?

警察拿出了手銬:“林初意,請你配合我們的工作!”

林初意看到手銬就頭皮發麻,昨天被這個拷著,她手腕疼了一晚上。

她後退一步:“車禍不是我造成的,我前天夜裡在齊氏醫院值班,你們可以去查醫院監控。”

“我們已經查過了,監控被刪掉了,而且監控室的電腦上,發現了你的指紋,我們懷疑,是你刪掉的監控。”

“我根本就沒進過監控室!”

“我們也問過醫院當夜值班的人,他們都說車禍發生的時間段裡,沒有人看到你在醫院裡。”

“我一個人在資料室值班,他們當然看不到我!”

林初意頭痛無比:“真的不是我開車撞的人,是林月琴偷了我的車鑰匙,開車的人,是她雇主的女兒,溫念悠!”

“昨天你已經指控過她了,但我們今天調查過了,她有不在場證明,她前天夜裡一整夜都跟她朋友待在一起,她朋友已經替她作證了。”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